南昌市第一医院后勤社会化保洁、院内运送服务调研公告
2026-07-07
江西/南昌 招标采购
南昌市第一医院后勤社会化保洁、院内运送服务调研公告
江西/南昌-2026-07-07 00:00:00

南昌市第一医院后勤社会化保洁、院内运送服务调研公告

发表时间:********** **:**

依据我院临床需要,拟对下列货/服务进行市场调研,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医院后勤社会化保洁、院内运送服务

*年

****

参数要求:(详见附件*、附件*)

二、报名要求及报名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近*年参与南昌市第一医院投标的产品制造商或授权的代理商有不诚信行为或不良记录或不严格履行合同的,医院不接受报名;

*)产品有售后服务问题的供应商,医院不接受报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需提供 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需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如是中小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加盖单位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加盖单位公章;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加盖单位公章;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加盖单位公章;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无安全事故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单位资质进行综合审查,通过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市场调研。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赣财购〔*****号),决定在我院政府采购领域推行供应商信用承诺制,对参加我院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承诺制的方式代替以上****项资格材料。模版详见附件*。)

报名时要求提供以上所有资料正本一份至报名地点。

三、市场调研时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以上第二项报名需要的所有资料(为方便审核,请把报价表附在标书第一页,其他报名材料按顺序依次附在报价表之后。)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根据服务需求提供初步设计方案、基本实施方案、工作思路等,除纸质版外,还需要提供汇报***(切勿密封在谈判文件内,***文件名修改为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该服务用户名单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模版详见附件*);

*)该服务售后联系方式及售后服务承诺;

市场调研时谈判文件要求一正四副,密封。

五、报名时间:******日至***********止,过期不予受理。

六、咨询(报名)地点:南昌市第一医院东湖院区(南昌市东湖区象山北路***)采购科老食堂八楼***

七、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八、联系电话:*************(李老师、辛老师)联系时间:上午*:*****:**,下午**:*****:**(工作日)。

南昌市第一医院


南昌市第一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管理(物业保洁、院内运送)项目岗位配置及服务要求调研参数

一、服务范围:

本次采购的项目为南昌市第一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管理(物业保洁、院内运送)项目。服务范围包括东湖院区(含眼科楼)、青山湖院区、九龙湖院区一院三区各院区内的大楼及医院其他附属建筑物内场、外场、地下室、公共区域屋顶、明暗沟、医院建筑外绿化带等。其中:

东湖院区:*号楼住院楼、*号楼住院楼、*号楼住院楼、门诊大楼、发热与肠道门诊、影像楼、磁共振、老食堂楼、规培楼、行政楼、学术报告厅、高压氧、垃圾中转站、被服中心、眼科大楼、输液空瓶暂存点等。

青山院区:住院大楼、行政楼、老影像楼、发热门诊、垃圾中转站、职工停车场等。

九龙湖院区:病房楼、康复楼、医技楼、门急诊楼、体检大楼、高压氧、会议中心等。

二、服务内容:

物业保洁含各院区内的大楼及医院其他附属建筑物内场、外场、地下室、公共区域屋顶、明暗沟、医院建筑外绿化带等卫生清洁、生活垃圾院内收集及院外转运;各类临时性环境保洁工作需求;以及*** /水磨石/大理石/地板/地毯等各类地面、台面的打蜡、抛光养护;室内除尘、建筑外墙、玻璃清洗、空气消毒机面板、分体式空调空气过滤网、壁扇/吊扇清洗;全院各部门窗帘、床帘的拆送洗涤及安装;单元装修后保洁等工作。

院内运送含病人陪检服务、病人转运、手术病人接送、药品运送、耗材运送、仪器设备送修、单据递送、办公用品运送、医用织物运送、工作衣整烫、医疗垃圾清运及暂存间管理与交接、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的专项运送服务等;电梯司梯服务;室内、外绿化养护及管理等工作。

** 小时应急保障服务,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院重大活动、极端天气等情况,提供应急保洁、运送保障服务等工作。

配合医院完成院感检查、文明创建等相关工作,按要求优化服务流程、落实整改要求。

三、具体岗位设置:

根据院区实际工作情况,动态调整岗位人数,中标方预计岗位数***,结算以实际投入结算。具体岗位安排见附件,参与调研时请在附件表格中完善岗位数和工时数。

四、本项目应包括以下内容:

*、人工费:清洁、运送、司梯等项目全年日历天数(含所有法定节假日在内)的**小时值班的每个岗位人员工资、工人的劳保费、社保、职工福利费及各种加班费;工作服费;工人各种保险费;工人体检费;培训费。

*、材料费(经采购方同意的品牌):清洁所用清洁剂、去污剂、不锈钢(含电梯)清洁保养剂、钢丝球、百洁布、扫把、垃圾铲、拖把、拖桶、各种抹布、一床一巾的小毛巾、除尘等所有清洁材料的费用(按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三个区域分别配备齐全),清洁材料符合医院清洁卫生质量要求及家具物品的清洁保养质量要求。防护用品费(含口罩、手套等);工作服洗涤费;垃圾分类所用各色生活垃圾袋(大、中、小)、印有医疗废物国际标志并符合标准的专用黄色医疗废物袋(大、中、小)、消毒剂/片、所有场地生活垃圾桶及医疗垃圾桶均由中标方提供。

*、设备与工具费:本项目服务所使用的一切设备与工具、投标人的办公设备及维修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包括清洁用的多功能清洁整理车、洗地机、高压水枪、吸尘器、熨烫机、吹风机、洗脱烘干机、擦窗机器人、生活垃圾外运车(符合清运要求)、运送药品、物品、医用织物的专用推车、医疗废物智能专用收集车等,但不仅限于以上设备与工具。

*、其他:管理费及不可预见费。

*、该项目的税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服务费中不包括的费用:平车、轮椅的购买及维修费,公共水电费(包括卫生间、清洁卫生、生活等各类用水用电),利器盒,生活及医疗垃圾的处置费。

五、服务期限:*年

六、预算金额:****万元


附件:

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单位(本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自觉接受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或自然人(签字):

:*.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

*.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前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公平交易诚实守信

南昌市第一医院投标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为积极配合医院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维护医院的医疗秩序和良好形象,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坚决抵制商业贿赂等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本公司(含公司工作人员,下同)特作以下承诺:

一、在采购招投标活动及业务往来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规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决不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

二、决不向医院工作人员(含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亲属,下同)馈赠礼品(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贵重物品等)。

三、决不向医院工作人员提供宴请、联谊活动、度假、旅游,以及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消费。不得支付应由其个人自付的各种费用。

四、决不到医院办公场所推销医药产品,不得向医生或相关工作人员发放各种形式的回扣。

五、本公司如违反本承诺,经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认定事实后,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投标公司:

投标人签名:

** 年 月 日

供应商在参加我院招标采购等经济活动中被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医院采购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两年内禁止参加我院的招标采购等经济活动。

(一)报名成功后,无正当理由不参与投标行为,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开评标的;

(二)投标截止后,无正当理由撤销其投标行为,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开评标的;

(三)未按相关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影响采购人日常工作的;

(四)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或未经我院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五)违反合同约定,擅自降低货物质量等次和售后服务,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存在质量问题的;

(六)违反合同约定,未能完成全部货物、服务或工程项目,中途停止配送或者变相增加费用的;

(七)假冒他人名义质疑的;

(八)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

(九)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的;

(十)在招投标或物资采购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和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

(十一)违反投标承诺或合同约定,提高价格、降低质量、拖延供货时间的不诚信行为;

(十二)不遵守采购法律法规,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有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其他竞争对手的不良行为;

(十三)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根据《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评价规范》等规定,在履约抽检过程中对履约检查评价为差的,并被行政机关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的;

(十四)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院方认定的其他情形。

(十五)向医院有关人员馈赠礼品、提供宴请等,违反医院廉政协议的;

(十六)利用商业贿赂手段获取中标的;

(十七)在履行投标承诺或合同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或给医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安全事故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的;

(十八)未经我院同意,擅自修改合同内容的;

请各位投标供应商打印此页面至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反面(红体字无需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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