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154]食堂包厨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6-07-15
陕西/西安 中标结果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154]食堂包厨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陕西/西安-2026-07-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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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食堂包厨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视力保护色: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食堂包厨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食堂包厨服务):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西安旭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丰产路**号***室 | 综合评分法 | 否 | *,***,***.**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食堂包厨服务):
服务类(西安旭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 | 餐饮服务 | 食堂包厨 | 本项目采购人及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全部内容。 | 按采购人及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及所在采购人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服务。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崔姜涛(采购人代表)、刘新芳、白玲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发改办价格[****]***号)按标准计取。 收款账户如下:收款单位: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西安朝阳门支行 银行账号:***************。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 | 食堂包厨服务 | *.****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太白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西安市和平路***号佳腾大厦*楼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悦、翟燕荣、孙东、李秋鹏、王怡娜
电话: ************
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