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在押人员及民辅警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2026-07-15
辽宁/本溪 中标结果
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在押人员及民辅警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辽宁/本溪-2026-07-15 00:00:00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在押人员及民辅警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在押人员及民辅警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本溪丰达物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溪湖区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华阳小区**#*号公建房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在押人员及民辅警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在押人员及民辅警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房屋工程总承包服务)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在押人员及民辅警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就餐人数约****人。

服务要求:*、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 *、中标人负责食材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配送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食材,采购人将记录在案,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可取消其配送资格。 *、中标人需为所配送食堂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如因中标人提供的食材质量问题,造成我单位人员食物中毒,中标人承担全部后果。 *、遇在履行合同中遇有特殊情况,如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满足采购人某些食材需要,不能按时送达, 需与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沟通解决。针对实际情况,采购人也可自行采购。 *、食材包装应完好无破漏,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服务时间:一年;第一年合同期满,经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 综合各项服务情况满意度在**%以上为合格(含**%),经过考评未能达到要求(满意度在**%以下),甲方有权要求中标单位进行整改,若整改后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无条件退出。若达到甲方要求可再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期限为*年+*年+*年。注:关于满意度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服务标准:所有食材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供货方须随货提供检验合格报告、货源溯源相关凭证;有保质期要求的食材,剩余保质期不得短于原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线春泽、贾鹏、杨姝、李晓梅(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在押人员及民辅警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地 址:本溪市溪湖区彩北社区育仁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本溪智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大峪华夏花园商铺*#**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慕女士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在押人员及民辅警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在押人员及民辅警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本溪丰达物业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

,
项目概况

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在押人员及民辅警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在押人员及民辅警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第一年合同期满,经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 综合各项服务情况满意度在**%以上为合格(含**%),经过考评未能达到要求(满意度在**%以下),甲方有权要求中标单位进行整改,若整改后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无条件退出。若达到甲方要求可再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期限为*年+*年+*年。注:关于满意度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提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采购指南*办事指南”中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及视频。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网上报名联系人务必写清联系方式,姓名和手机号码(用于开标现场咨询及评审过程澄清等),如已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但供应商在开标时间时限内未解密,且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网上报名联系人所留联系方式未成功联系到供应商,则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 *、本项目各投标供应商不需要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前**分钟内供应须自行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开标时间到达后自行解密投标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分钟之内(如遇系统故障除外),**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温馨提示:供应商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一定要注意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的清晰度和盖章签字完整,确保能够清晰可辨,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如因电子版投标文件清晰度过低无法识别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因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或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地址: 本溪市溪湖区彩北社区育仁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本溪智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大峪华夏花园商铺*#**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鑫丰支行
账户名称:本溪智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慕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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