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2026-07-15 00:00:00
| 招标公告名称: | 清河县农产品加工流通集聚区冷链仓储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冷库仓储用房(二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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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编号: | *********************** | |||||||||||||||||||||||||||||||||||||||||||||
| 招标内容: | ||||||||||||||||||||||||||||||||||||||||||||||
清河县农产品加工流通集聚区冷链仓储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冷库仓储用房(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农产品加工流通集聚区冷链仓储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冷库仓储用房(二次)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清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清河县农产品加工流通集聚区冷链仓储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清批审【****】**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预算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清河县农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清河县农产品加工流通集聚区冷链仓储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冷库仓储用房(二次)
*)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清河县坝营镇县农场
*)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合**.**亩),其中建筑物占地面积****.****,道路、绿化及铺装等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为*****.****,其中两层冷库仓储用房建筑面积****.****,三层保鲜库建筑面积*****.****,一层消防水池建筑面积***.****,配套围墙、大门、给排水、配电等基础设施。(*)本次招标内容为冷库仓储用房及配套给排水、消防水电、电气、通风等基础设施(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年*月底前完工。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
*)标段划分:*个标段。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远程异地”评审。“双盲”评审,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不体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 *.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异议。招标人:清河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张涵清;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药瑞;联系方式:*************。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清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 电子邮箱:/ **.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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