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7-15
四川/甘孜 质疑投诉
甘孜州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甘孜-2026-07-15 00:00:00
甘孜州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甘孜州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甘孜州高级中学学校安防系统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九江骏泓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瑞昌市高丰乌石街府前东路**排一号

被投诉人:甘孜藏族自治州高级中学

地址:甘孜州泸定县大坝教育园区

被投诉人:四川九载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武侯区星狮路***号大合仓星商界*******

四、基本情况

四川九载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代理的甘孜藏族自治州高级中学甘孜州高级中学学校安防系统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未在法定质疑答复期限内对投诉人的质疑作出书面答复,程序违法。

投诉事项*:网络枪型摄像机与网络半球摄像机的补光技术参数指向特定品牌,构成排他性。

投诉事项*:智能摄像机参数组合高度指向海康威视品牌产品,构成排他性。

投诉事项*:主观评分项占比过高且评分标准未充分量化,违反评审因素量化原则。

投诉事项*:企业实力评分项设置与货物采购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质要求。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甘孜州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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