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城乡发展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河村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7-14
浙江/丽水 中标结果
龙泉城乡发展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河村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浙江/丽水-2026-07-14 00:00:00

龙泉城乡发展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河村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发布日期:**********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序号:龙建招**********号

工程名称龙泉城乡发展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河村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监理

开标时间:*******

招标龙泉市城乡供排水服务中心

窗体顶端

联系人(异议):季峰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仪、刘玲玲、叶珊纹、蔡灿联系电话:************

中标候选人: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预中标价:人民币壹佰玖拾叁万伍仟叁佰玖拾玖元整¥:*******.**)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张学东证书编号:********

监理服务期: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 项目总工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包含项目的前期阶段、工程实施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阶段及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暂定施工总工期***个日历天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 日至*******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号)和《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龙泉市城乡供排水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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