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6-07-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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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号
项目名称:宁波市眼科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宁波市鄞州区,详见公开比选文件第四章“比选需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成交供应商上一年度的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供货期限:接比选人电话通知后二个工作日内到货(特殊情况另议)。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年
交易方式:公开比选
比选范围:详见公开比选文件第四章“比选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有危险货物运输,委托第三方公司运输的可提供被委托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委托合同复印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的比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申请人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条件: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江南路***号科技大厦*楼)
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申请人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有)、报名费汇款凭证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如有)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供核实,否则不予报名。
售价: ***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报名费缴纳截止时间与报名时间截止一致;公对公转账;不接受个人转账。
备注:户名: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宁波镇海支行,银行账号:**************************。联系电话:*************,联系人:巩会计。
四、比选邀请数量
符合报名条件且已按规定获取比选文件的申请人全部作为供应商参加比选竞争。供应商提交的比选响应文件《比选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即为其最终报价。
五、比选计划
*.比选报名时间详见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比选开始时间(比选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比选响应文件提交和开启地址:宁波市眼科医院*楼(宁波市鄞州区北明程路***号,近宁波市新城第一实验学校)。
*.比选结果公示时间:比选结束后进行比选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为*个工作日。
六、中选方式
综合比选法。
七、重新组织比选情形
*.所有比选申请人不符合比选公告规定的条件的。
*.所有比选申请人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合格的被邀请人不足*家。
八、公开比选公告、中选结果发布网址
宁波市眼科医院网址和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址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宁波市眼科医院
联系人:章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江南路***号科技大厦*楼
项目询问联系人:龚紫瑜、孔佳钰
电 话:*************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