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镜湖区-挂牌公告】芜湖市镜湖区润翔商务中心A09、A10、A11办公用房
2026-07-15
安徽/芜湖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芜湖市-镜湖区-挂牌公告】芜湖市镜湖区润翔商务中心A09、A10、A11办公用房
安徽/芜湖-2026-07-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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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镜湖区润翔商务中心***、***、***办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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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芜湖市镜湖区润翔商务中心***、***、***办公用房 |
| 转让方名称 | 镜湖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项目类型 | 房产 |
| 挂牌价格 | ***.**** | 挂牌期间 |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挂牌信息披露链接 | ****://***.******.***//**********?******=************* |
| 转让说明事项 | *、特别提示: (*)本次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瑕疵保证责任。意向受让方请实地勘查,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未实地勘查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已对转让标的的现场实物现状进行了确认,不利责任自负。意向受让方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转让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转让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转让标的如非承租方竞得,则转让标的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在产权变更完成后**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与承租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变更出租主体,其他相关内容不变(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内容除外)。自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租金归受让方所有;转让方已提前收取的属于受让方的租金、履约保证金,由转让方支付给受让方,以后的租金由受让方自行收取;《房屋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租赁房屋收回等均由受让方与承租方按照相关约定自行办理,与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意向受让方如需查勘转让标的,须在报名时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受让方应于网络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转让标的转让价款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