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中渝营运分公司2026年度边坡处治项目(第二次)答疑补遗文件
202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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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中渝营运分公司2026年度边坡处治项目(第二次)答疑补遗文件
重庆-2026-07-14 00:00:00

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中渝营运分公司****年度边坡处治项目(第二次)答疑补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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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中渝营运分公司****年度边坡处治项目(第二次)答疑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现将本项目答疑回复如下:

问题一:根据《重庆市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重庆交通行业评标统一口径明确: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含公路工程、道路桥梁(道桥)、公路与桥梁、交通土建、隧道工程、交通工程等多类职称专业,以上专业人员均可承担公路路基、边坡、锚喷、抗滑桩等养护工程技术管理工作。本项目为高速边坡养护工程,施工内容为抗滑桩、锚喷、危岩治理、路面注浆,核心技术为岩土、道桥、交通土建技术,持有道桥 、交通土建高级职称人员专业能力完全匹配项目技术管控需求,单一限定 “公路工程” 无技术必要性。招标文件强制要求项目总工职称仅限公路工程单一专业,未认可道路与桥梁、交通土建、桥梁、交通工程等公路相关专业,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违反公平竞争规定,请求招标人明确道路与桥梁、交通土建、桥梁、交通工程等其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本项目为边坡处治工程,公路工程专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设置,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二:请问我司业绩对于边坡处治内容备案得不详细可以提交业主证明来证明相关施工内容嘛

回复:可以。

问题三:*、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等要求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是否有业代专家参与评标,不要模糊的回答什么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请明确回复有或者没有。

*、本项目是否异地评标?

回复: *、可以不提供;*、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核实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承诺要求,如有需要,可补充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是否安排招标人代表参加,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约定为准。*、不是异地评标。

问题四: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对于项目总工资格条款硬性限定仅专业名称完整为“公路工程”四字方可满足要求,该文字限制性条款无技术必要性、违背行业主管部门规范及招投标公平竞争规定,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现正式申请:*.明确公路工程类相关专业包含: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市政与桥梁、道路与桥梁工程。依据重庆市交通局《重庆市公路工程施工资质行业审查要点(**** * * 日版)》第三部分第(三)企业主要人员职称要求,重庆市交通主管部门官方划定公路工程法定相关专业范围: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市政与桥梁。该文件为重庆全域公路建设、公路养护项目人员专业评审、资质核验的唯一本地执行标准,文件本身采用公路工程大类归类、多专业并列认可的通行规则。本项目作为重庆市属国企高速养护项目,限定单一“公路工程”专业,明显严于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统一标准,合规性存在瑕疵。重庆市交通局《重庆市公路工程施工资质行业审查要 **** * * *****://****.***.**.***.**:*****/**/******/**/***/********************************

回复:本项目为边坡处治工程,公路工程专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设置,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五:我公司业绩项目经理变更过,竣工验收报告中能够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请问还需要提供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材料吗?

回复: 需要提供变更证明材料。

问题六:任一清单的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就要提供说明吗?

回复: 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才需要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问题七:我公司业绩为***业绩,我公司与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承接,竣工验收报告中施工单位盖章由我公司盖章,请问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吗?

回复:若为联合体业绩,不需要提供该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书。

问题八:财务报告可以只提供审计报告、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吗?

回复: 是的。

问题九:我公司网页截图、合同协议书和竣工报告中无法体现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名字,合同专用条款中能体现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名字,请问能提供合同专用条款的关键页来证明是拟派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业绩吗?

回复:可以

问题十:可以用自己做的材料购买协议、劳务协议、设备租赁协议作为低价说明证明材料吗?

回复: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是否能证明其合理性,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本次招标未对证明材料作具体要求。

问题十一:我公司业绩为三个项目合并招标,三个项目合起来满足业绩要求,但分别签了三个合同和分别验收,请问我公司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回复:本项目业绩要求为单个项目合同。

问题十二:我公司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在工程完成**%后因项目经理离职申请项目经理变更,请问招标人我公司业绩可以作为变更后的项目经理业绩吗?

回复: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拟派的人员具有担任过相应岗位的业绩;若投标人拟派的人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变更情况的,视为具有担任过相应岗位的业绩;但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及项目经理的变更证明材料。

问题十三:请问招标人是否委派业主专家参与评标吗?

回复: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是否安排招标人代表参加,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约定为准。

问题十四: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最高限价中金额为零的,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可以为*吗?

回复:工程量清单单项最高限价中无单价限价金额为零。

问题十五: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回复: 可以不提供。

问题十六:业绩要求的交工时间是指交工验收时间吗?

回复:交工时间是指交工验收时间。

问题十七:现在除了没有警戒线和技术方案的低价项目评标专家不被围猎,哪个项目不围猎评标专家,请问招标人如何保证公平?

回复:本项目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开展招标投标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问题十八: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运行服务机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 日内,向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并书面通知相关金融机构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协商。保函原件上需要加盖正本吗?

回复:投标保证金纸质保函原件不需要加盖正本章。

问题十九: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回复:若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问题二十: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吗?

回复:不需要。

问题二十一:本项目是异地评标吗?

回复:不是异地评标。

问题二十二:在职的已退休的注册人员,其社保局出具的养老证明已无法提供,该类人员是否可以用退休证、注册证及在本单位注册的证明文件替代??

回复: 不可以,本项目要求人员为在职已缴纳社保的人员。

问题二十三: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以前在其他公司执业的业绩可以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业绩使用吗?

回复:可以。

问题二十四:项目总工职称专业只能是公路工程,其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满足要求吗?

回复:本项目为边坡处治工程,公路工程专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设置,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二十五:业绩和人员需要在重庆公路平台备案吗??

回复:需要在交通运输部或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官方平台上登记备案。

问题二十六:在职的已退休的注册人员,其社保局出具的养老证明已无法提供,该类人员是否可以用退休证、注册证及在本单位注册的证明文件替代?

回复:不可以,本项目要求人员为在职已缴纳社保的人员。

问题二十七: 专业分包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回复:分包业绩满足招标文件对于业绩的要求则符合要求。

问题二十八: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中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需要赋码和提供深度查询截图吗?

回复:不需要。

问题二十九:高速公路总承包包含边坡施工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回复: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若包含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高速公路边坡处治工程养护施工内容则满足要求。

问题三十: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回复:投标人自行核实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承诺要求,如有需要,可补充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问题三十一: 有没有人行贿专家,有的话我们就不参加了。

回复:本项目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开展招标投标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问题三十二:投标函中的工期、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和安全目标可以填“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吗?

回复: 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问题三十三:评标办法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要求的承诺需要在报价部分和资格审查资料中进行单独承诺吗?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三十四: 关于重庆**公司被人民法院执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是否有效的咨询。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纸质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重庆**公司开具保函未赔付被诉后,仍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赔付义务,目前相关受益人已经向相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体案件信息如下:*.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被执行人重庆**公司【案号:(****)渝********号】,*******日立案,执行标的******元。*.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被执行人重庆**公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案号:(****)渝********号】,执行标的*******元。上述第一个案件仅仅**万元标的,从立案开始至今已经超过两个月之久。还有项目中因重庆**公司拒绝履行赔付责任,相关业主方在招标文件补遗通知中直接将重庆**公司列入担保公司回避名单,拒绝重庆**公司所出具的保函。由此可见重庆**公司的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根本无能力是存在很大问题的。请问以重庆**公司目前的被执行和不履行投标担保责任的情况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回复: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纸质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严格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保函开立要求。纸质保函要求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即可。

本答疑通知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说明,如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招标人: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中渝营运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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