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2026-07-14 00:00:00
利津县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采购项目(综合一)(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受利津县人民医院委托,山东华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利津县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采购项目(综合一)(二次)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利津县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采购项目(综合一)(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免费申请账号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利津县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采购项目(综合一)(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利津县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采购项目(综合一)):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元
投标保证金: *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利津县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采购项目(综合一) | *(项) | 是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完成且采购人下达通知之日起一年内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供货并达到良好的使用状态。 供货期限届满或累计供货金额达到成交金额上限,以先到者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
*、对所投产品均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且符合本招标文件约定的价格扣除条件的投标报价,以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计算和比较。投标人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文件)规定提供内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扫描件作为计算价格扣除的依据。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符合要求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投标人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以上时,依法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
(*)投标企业要求:
地点:投标人应先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免费申请账号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不需要到现场开标),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 ** 分钟内提前进入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开启)大厅参加线上开标。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了解相关政策。 名称:利津县人民医院 地址:利津县利一路***号 联系方式:************ 名称:山东华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南一路***号东营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山东华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投标人为生产商: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投标人需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投标人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不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的,需办理经营许可或者备案;
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投标人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投标人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产品要求:本项目开标时须提供核心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原件扫描件,非核心产品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承诺所投产品具备相应的《医疗器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登录页下载的供应商操作手册(操作手册下载链接:*****://****.****.***.**:*****/****************/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中相关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获取采购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获取采购文件。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项目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