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浦江县轻型普通货车一辆(江铃牌JX1020TSGA4)(不含车牌照)车辆总重详见行驶证[挂牌披露]
2026-07-15
浙江/金华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标的:浦江县轻型普通货车一辆(江铃牌JX1020TSGA4)(不含车牌照)车辆总重详见行驶证[挂牌披露]
浙江/金华-2026-07-15 00:00:00
浙江/金华-2026-07-15 00:00:00
标的:浦江县轻型普通货车一辆(江铃牌***********)(不含车牌照)车辆总重详见行驶证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标的:浦江县轻型普通货车一辆(江铃牌***********)(不含车牌照)车辆总重详见行驶证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浙江省浦江县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金华市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
| 转让事项说明 | 一、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金华开发区支行,账号:*******************),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标的车辆过户保证金。 二、受让方必须在竞买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款,并在缴清所有款项后*个工作日内完成清运。 三、为保证按期过户,全部款项缴清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竞买保证金转为标的车辆过户保证金,按期过户后携带受让方名下的机动车登记证原件和受让方名下的行驶证原件到本公司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本公司在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至受让方账户。因受让方自身原因逾期未办理过户,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因受让方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施工安全事故等引起相关赔偿责任,拆解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优先用于相关赔偿。 五、本次拍品以实物为准,质量、使用风险等由受让方承担。标的物交付时实物存在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本次拍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均不作调整。 六、竞买人在竞价时必须充分考虑以上因素,承担费用和风险。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标的物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七、受让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竞买方须于竞买前慎重考虑以何为主体参与报名,一旦报名成功即不得变更,本次标的转让须遵循“谁报名、谁竞价、谁签约、谁受让”原则,即车辆成交后必须过户到受让方名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