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6-07-14 00:00:00
浦东新区机关人才租赁房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中标结果公告
- 采购项目编号: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浦东新区机关人才租赁房项目
-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代码:
- ******************
- 公告标题:
- 浦东新区机关人才租赁房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浦东新区机关人才租赁房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备注 * 浦东新区机关人才租赁房项目 *********.**元 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号**幢 无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 浦东新区机关人才租赁房项目 浦东新区机关人才租赁房项目 郭守敬路***弄***号房屋 郭守敬路***弄***号房屋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滕家平,鲁厚荣,张群光,孙振昌,周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浦东新区郭守敬路***弄***号房屋符合采购需求条件。考虑到本项目采购的房屋地理位置唯一、房屋结构规模与需求匹配、产权状态单一、长期成本最优、便于集中管理等原因,不存在其他合理选择。该房屋权利人为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向该单位进行采购。本项目适用的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进行公示,****年**月**日至****年**月**日上网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
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响应文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房屋位置及户型、售后服务均满足本次采购需求,报价合理,推荐该公司作为成交供应商。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本部)
地址:浦东新区世纪大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月
电话:************
采购文件附件:
- 首次公告时间:
- ********** **:**:**
- 公告源***:
****://***.****.**.***.**/*****/******?********=**********;*********=*****************/****==
-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