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2026-07-14 00:00:00
*********(第*次采购)
代理机构: 江西交投嘉特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赣州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 **********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赣州管理中心****年绿化保养产品采购(第*次采购)采购文件补遗书(第***号)
各供应商:
根据《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赣州管理中心****年绿化保养产品采购(第*次采购)采购文件》(以下简称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条中相关规定,采购人决定对采购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作出如下澄清、修改:
第一条供应商问:采购文件中供应商如不是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销售授权文件(格式可自拟),授权期限需覆盖本次采购活动全过程及合同履行期。请问是否附件*:主要产品数量清单中所列的产品都需要提供授权?
答:响应阶段,可不提供产品授权的相关材料。但供应商需承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即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提供有效销售授权文件的原件,如未能按时提供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其响应保证金。”(提供的承诺函应加盖单位公章,可放在响应文件格式五、其他资料中,承诺函格式可自拟)
成交后,除尿素、复合微生物肥、有机肥无需提供产品授权的证明材料外,其它所响应产品均需提供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销售授权文件,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响应保证金。
第二条对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评审小组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人数 修改为:*名,人数不足时可按实际推荐。
第三条 对“第一章 采购公告”附件*以及“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第二个信封 二、报价清单中相关产品名称及规格进行更正:
序号*.“丙炔氟草胺除草剂,甲嘧磺隆,甲嘧磺隆≥**%”更正为“产品名称:甲嘧磺隆;规格:甲嘧磺隆≥**%”。供应商可根据补遗书的更正内容对相应子目进行修改并根据修改后的子目编制响应文件。以上内容与采购文件中不一致之处,均以此修改为准。
(本页以下无正文)
采购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赣州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交投嘉特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