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防城区妇幼保健院关于对防城港市防城区妇幼保健院物业服务项目(FCZC2026-G3-030042-QZSZ) 的质疑答复函
2026-07-14
广西/防城港 变更澄清
防城港市防城区妇幼保健院关于对防城港市防城区妇幼保健院物业服务项目(FCZC2026-G3-030042-QZSZ) 的质疑答复函
广西/防城港-2026-07-14 00:00:00


质疑人:广西铖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防邕路*号防城镇夏市民休闲广场* 号楼(嘉乐城)**层****号房
联系人:曾巧燕
联系电话:***********

广西铖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我院于****年*月*日收到贵公司提交我院公示的防城港市防城区妇幼保健院物业服务项目(***********************)中标结果,针对中标供应商广西桂禾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中标事项的质疑函。针对所提出的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贵公司质疑中标供应商广西桂禾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中标总金额*******.**元(三年服务期),折算月度人均服务成本远低于项目法定及实际运营刚性成本,属于低于企业个别成本恶意低价竞标行为。该行为违反招标投标公平竞争原则,规避正常成本履约义务,极易导致后续服务降标、偷工减料、履约违约,严重损害招标人权益及其他合法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权益,恳请贵单位依法核查、纠正中标结果。
答复:经原评标委员会核查,在政府采购法律体系中,并无“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明确规定。当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中,只有“异常低价投标”的概念,而无“低于成本价投标”的认定标准。根据招标文件第**页“报价评审”的评审方法,被质疑人报价不符合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报价评审符合要求。因此,贵公司质疑事项不成立。
综上所述,贵公司质疑事项不成立。贵公司可向采购人申请对该项目的验收进行监督,若发现有违法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答复期满后 ** 个工作日内,有向财政部门投诉的权利。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防城港市防城区妇幼保健院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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