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复函
2026-07-10
安徽/宣城 招标采购
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复函
安徽/宣城-2026-07-10 00:00:00
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 **:** 来源: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徐金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将泾县蓄能电站建设项目纳入十五五规划的建议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进展

泾县抽水蓄能电站已纳入《抽水蓄能中长期规划(*********年)安徽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储备清单项目。“十四五”期间,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已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林地等所有环境制约性因素的调整,并编制完成预可研报告并通过华东院内部评审。

“十四五”期间,受制于安徽省抽水蓄能电站建设规模指标,泾县抽水蓄能电站一直处于储备清单状态。

二、下一步打算

《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中明确“科学布局抽水蓄能”。《安徽省“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要“有序推进已纳规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在“专栏**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工程”中明确“建成投产桐城、石台等抽水蓄能电站,开工太湖天光等抽水蓄能电站。”此三个电站均为“抽水蓄能中长期规划”中已纳入实施清单的电站。《宣城市“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推动广德、泾县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调整为国家规划重点实施项目”。《泾县“十五五”规划纲要》也提出“推进泾县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开工建设。”

泾县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已纳入宣城市、泾县“十五五”规划。根据最新了解的情况,国家预计在****年启动抽水蓄能电站发展规划修编工作,我县也将密切关注国家规划修编进展,加强与省能源局的对接,力争将泾县抽水蓄能电站纳入国家“十五五”实施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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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及电话:泾县发改委,*******

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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