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2026-07-14 00:00:00
[直接采购]城郊煤矿****年工程车辆维修项目
项目标段编号:**********************
| 标段编号: |
| 采购人: | 保证金: | ||
| 代理机构: | 工本费: | ||
| 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是否可对部分物资报价: | |
| 开始时间(报名/报价): | 截止时间(报名/报价): | ||
| 采购人联系人: | 采购人电话: | ||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代理电话: | ||
| 监督部门: | 监督电话: |
信息提供日期:**********
城郊煤矿****年工程车辆维修项目
直接采购公告
城郊煤矿****年工程车辆维修项目,经过连续两次公开询比价采购有效响应供应商只有一家,故由公开询比价转为直接采购,经城郊煤矿招标领导小组批准,现邀请永城市永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进行直接采购。
一、项目内容
*、项目概况
城郊煤矿目前拥有各类工程车辆**台,由于工程车辆使用频繁、工况复杂,为保证工程车辆的正常使用,需与相应的维修单位签订维修合同(一年),用于对工程车辆的维修保养。
*、项目技术方案
(*)合同内的配件报价包含配件更换过程中的工时费、人工费、税费、运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成交响应方方维修完毕经矿方验收合格后,每季度进行一次结算,成交响应方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挂帐,矿方根据资金计划付款,预留*%的质保金质保一年。
(*)在《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等相关规定内开展维修业务。
(*)成交响应方方对合同内所列车辆进行维护保养。
(*)成交响应方方依法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资格,并严格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成交响应方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成交响应方方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矿方车辆在永城市范围内出现故障时,成交响应方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不能影响车辆的正常使用。且在永城市范围内免费拖车、救援。
(*)矿方送修的车辆,成交响应方方应积极组织维修,接到矿方修车通知后普通修理不超过*天,大修不超过**天,成交响应方方若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期修理完毕,每延期一天从维修费用总额中扣除***元,且矿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维修,费用从季度结算费用中扣除。
*、项目地点
维修保养地点:城郊煤矿矿内,特殊情况下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点。
*、技术标准
(*)成交响应方方对矿方合同内工程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及检查,维修的车辆需符合车辆维修行业规定的质量管理要求,所有配件保修时间不低于国家或行业相关要求,车辆更换的全部配件质保期按*个月执行。
(*)成交响应方方应保证维修、保养所用材料是未经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产品,产品合格证等资料齐全,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车辆。维修或保养车辆时,成交响应方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经矿方车辆管理人员、驾驶员签字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的废旧配件及其它材料,成交响应方方必须交还矿方。
*、验收标准
(*)车辆维修好移交矿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成交响应方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成交响应方方的原因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车辆出现返修,成交响应方方应优先安排修理。
(*)车辆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成交响应方方应当联系车辆厂家指定具有资质的维修经营者,进行故障排除,恢复正常使用状态并承担相应修理费。
(*)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成交响应方方负责承担。
(*)如果经有关鉴定部门鉴定出配件质量不属于原厂配件或维修质量有问题,鉴定费用由成交响应方方承担并进行返工维修。合同期内成交响应方方提供的配件出现三次不属于原厂配件的情况时,矿方有权解除维修合同,并将成交响应方方列入黑名单,*年内不得参与矿方组织的招标。
(*)车辆维修时,驾驶员必须在场,对定点维修站更换的配件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是否按维修规程予以核实,否则驾驶员可拒修并报告维修鉴定小组。
二、对被邀请单位的资质等级要求
*、被邀请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具备工程机械维修资质,需要提供道路运输管理局颁发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一类或二类)。
*、被邀请单位须提供自****年*月*日以来至少*项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加盖公章的合同扫描件为准)
*、被邀请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响应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查询截图或报告;个体工商户需同时提供经营主体及经营者自然人失信查询截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接,需提供非联合体说明。
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未提出异议并正常参加该项目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响应单位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三、报价方案
*、本项目需分项报价,详见附表工程车辆配件(特殊维修项目维修工时费另算),需要在响应报价单中填写含税总价,并附分项报价明细。
*、报价含运费、含工时、不提供对方工作人员食宿等。
四、工期要求及违约责任
*、普通修理不超过*天,大修不超过**天,成交响应方方若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期修理完毕,每延期一天从维修费用总额中扣除***元。(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
*、合同有效期一年。
五、其他要求:
*、矿方与成交响应方方双方需要签订安全协议。
*、成交响应方方在矿方矿内维修车辆期间的安全由成交响应方方自己负责,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与矿方无关。
六、特殊的付款要求:
本项目无预付款,项目完成经矿方验收合格后,可开具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矿方按资金计划分期付款。
七、谈判响应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止;
*、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谈判地点:城郊煤矿正龙楼二楼会议室(暂定);
*、响应回执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原云商平台发出。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城郊煤矿纪检监察科
监督电话:***********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城郊煤矿企管科
联系人及电话:曹英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