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2026-07-14 00:00:00
龙门县龙城街道水西村地块交易公告
交易信息 | |||
| 标的名称: | 龙门县龙城街道水西村地块 | 组织方: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 |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龙门[****]***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 交易编号: | *********** | 报价结束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 底价(万元): | *.****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
| 报价幅度(万元): | *.** | 报名截止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交易条件说明 | |||
项目交易条件特别说明 一、 项目情况 公开挂牌竞价物业为龙门县龙城街道水西村地块,面积*****.**平方米(详见招租一览表),所交易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 *、竞价方:竞价方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或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竞价保证金:**.**万元人民币。竞价保证金不抵作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 *、竞得人全额承担停车场建设、运营、维护及更新责任,经营期满后竞得人将项目全部资产无偿、完好移交至我司。 *、规划要求:项目用地面积*****.**㎡,容积率≤*.**,商业部分计容建筑面积在不突破规划条件上限****.**㎡的前提下,最低计容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米,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为:商业建筑按每***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个,配套设施包括:社会停车场*处,公共厕所*处(建筑面积******平方米;独立式公共厕所用地面积为******平方米)。所有建设内容须符合规划要求。 *、项目用途:仅限社会公共停车、充电服务、餐饮及配套零售商业,竞得人不得擅自改变项目用途。 *、租金标准:双方约定给予项目建设期一年免租优惠:自竞得人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次月*日起计算免租期,免租期限为壹整年;免租期届满次日起,正式开始计收租金。本项目租赁期限为**年(含建设期*年,运营期**年),本次竞价起拍底价为*.****万元/月,最终执行单价以竞得确认的成交单价为准;前*年(含建设期)租金按成交单价保持不变,自第*年起每满*年为一个计租周期,下一周期的租金单价在上一周期基础上递增*%,周期内租金不作调整。 *、租金性质:本租金仅为土地使用权费用,不含竞得人在租赁期间发生的运营成本、水电费、税费、维修费、人员工资、保险、安保、保洁等运营成本,上述全部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支付要求:租金按每半年预付一次,竞得人应于每半年租期起始日*个工作日内足额付清当期半年租金,首期租金须于免租期结束后的*个工作日内付清,不得逾期或拖欠。 *、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向龙门县龙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缴纳相当于半年租金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担保。 **、项目建设:本项目建设期*年,自取得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次月*日起正式起算。 龙门县龙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办理本项目立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期报建手续,组织完工后的竣工验收、各分部分项验收及相关部门联合验收等。 竞得人承担项目全部建设责任,全权负责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承担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施工进度及建设期间全部风险与费用,在取得成交通知书后*个月内,完成所有项目前期工作,提供报建所需材料,并全程配合龙门县龙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报建验收手续。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施工期间竞得人须落实扬尘、噪音、安全文明施工管控,如造成周边投诉、损失及纠纷,由竞得人全权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不动产部分建成后按照房地一体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至龙门县龙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 **、建设内容:商业部分计容建筑面积在不突破规划条件上限****.**㎡的前提下,最低计容建筑面积不得低于****㎡,所有建设内容需符合地块土地用途、规划条件要求。项目停车场应采用混凝土路面,整体按照标准小型停车场规划建设,配建标准小型停车位不少于***个,其中配备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安装条件的车位占比不低于**%,经龙门县龙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同意后可按需配建,车位布局、尺寸、通行空间等均需符合停车场建设相关规范标准。全面实施隔断、闸机、全场区道路硬化、景观绿化、变配电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智能化管理系统等全部附属配套工程,所有配套工程需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确保整体功能完整、达标投用。 **、运营: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营。验收不合格由竞得人限期整改,自行承担整改费用。本项目运营期间,竞得人在运营期内享有租赁土地项目合法经营管理权、收益权,自主制定运营方案、人员管理方案,自负盈亏、自担全部运营成本与经营风险,不得违反本合同约定及法律法规规定。 **、租赁期满资产处置:租赁期满后,竞得人因自身原因不再续租的,竞得人须将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停车位、充电桩、强弱电、消防、给排水、智能化、闸机、绿化及全套技术资料、审批档案等,按届时现状无偿移交龙门县龙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双方待项目竣工后,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另行签订《租赁期满后应移交的资产清单及移交标准》。资产移交以设施设备完好、可正常使用为合理标准,龙门县龙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得要求竞得人对原有设施设备进行翻新、维修或重新购置。 **、移交资产须无抵押、无查封、无债务、无遗留法律纠纷。租赁期满前*个月启动移交筹备,期满后**日内完成全部移交,双方签署《最终资产移交确认书》后,租赁关系正式终止。 **、严禁违法违规经营易燃、易爆等高危物品,严禁榨油等高噪音污染行业,严禁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交易保证金约定: (一)全权委托中心代收代退交易保证金。 (二)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特别提示:目前竞价保证金账户银行无法支持第三方支付平台原路退还竞价保证金,请勿使用微信、支付宝、网商银行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及柜台现金缴入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龙门县龙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 附件名称 | 附件类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