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7-14
四川/乐山 质疑投诉
乐山市市中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乐山-2026-07-14 00:00:00
乐山市市中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乐山市市中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新建七中校区采购教学办公家具(含学生课桌椅、办公桌椅等)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泸州市龙马潭区驰能商贸部(个体工商户)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泸州市龙马潭区安宁街道云台路**号*栋***号

被投诉人:乐山市第七中学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王浩儿街***号

被投诉人: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号

四、基本情况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乐山市第七中学新建七中校区采购教学办公家具(含学生课桌椅、办公桌椅等)(*****************),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采购人未依法在法定时间内回复投诉人的质疑。 *.招标文件将成套样品作为实际性要求,意在挡住其他市区县供应商参与此项目公平竞争。防碍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违返了“违反了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号,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对四川省区域之外企业设置不平等条款,对外资企实施区别对待;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以其不合理排斥投标人。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乐山市市中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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