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受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委托,就其所需的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化学与生物实验中心发酵工程、分离纯化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化学与生物实验中心发酵工程、分离纯化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万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若高于最高限价要求及“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七) 附件*”的报价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招标内容:南京师范大学化学与生物实验中心发酵工程、分离纯化实验室设备采购。
*.质保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交付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本项目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参加本招标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该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注: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三、招标文件获取: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北京时间);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线上获取;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发送邮件至联系人邮箱(**********.****@********.**)并电话联系(联系人:戴经理,电话:***********)领取《报名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确认邮件收取成功。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招标文件。售价***元/份,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项目简称*文件费”。投标人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响应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
户名: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账号:***********************
四、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年**月**日下午**:*****:**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泰州市海陵区永定东路***号金融广场**幢****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若投标人放弃中标或有违反招投标规定的行为,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为交学校的违约金。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公对公账户转账,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
账号:***********************。
汇款事由:项目简称*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
*.本次招标收取评标费,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照中标价的*%支付,评标费最高不超过*****元。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项目规模为**万元以下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为****元,项目规模为**万元(含)****万元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为****元,项目规模为***万元(含)以上的按原国家计委****年****号文的基准费率,折扣率为**%换算后执行,单个项目服务费不超过*****元。请各单位在报价时予以综合考虑以上费用(以最终成交价的金额支付服务费)。
六、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
地 址:海陵区济川东路**号
联系方式:金老师 *************,***********
项目技术联系方式:袁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永定东路***号金融广场**幢****室
联系方式:戴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