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滦财采【2026】13号)
2026-07-14
河北/邢台 质疑投诉
滦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滦财采【2026】13号)
河北/邢台-2026-07-14 00:00:00
滦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滦财采【****】**号)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滦州市教育局所需建华路、滦州情幼儿园的家具及厨房设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丰儒商贸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临城县迎宾住宅小区快递驿站
被投诉人:滦州市教育局
地址:河街道文兴道**号
被投诉人: 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滦州市惠民西道*号
相关供应商:北京峰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凯旋大街建设路**号
四、基本情况
“滦州市教育局所需建华路、滦州情幼儿园的家具及厨房设备”项目于****年*月*日开标,并于****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年*月*日,河北丰儒商贸有限公司向滦州市财政局和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年*月*日,河北丰儒商贸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以邮寄的形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年*月*日本机关收到投诉材料后,对投诉材料审核后正式受理。本机关受理后,通知该项目暂停。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所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关于制造商从业人员人数的填报内容属于虚假材料,中标供应商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应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该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滦财采【****】**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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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名称: 滦州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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