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6-07-14 00:00:00
各投标人:
本招标更正公告是招标人对有关招标事宜的补充说明,请各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仔细阅读。凡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矛盾之处,均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度场站零星维修及配套设施制作材料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时间:****年*月**日
二、更正内容
(一)更正事项: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价标准 “*、详细评审”
变更前:
资 信 标 (**分) | 业绩情况 | ** | 投标人****年*月*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个得*分,最高得**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未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证明材料:需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业绩或经评审为无效合同的该项不得分。 |
变更后:
资 信 标 (**分) | 业绩情况 | ** | 投标人****年*月*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具有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个得*分,最高得**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未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证明材料:需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业绩或经评审为无效合同的该项不得分。 |
(二)更正事项: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价标准 “*、详细评审”
变更前:
资 信 标 (**分) | 送取货优势 | * | 投标人在收货和取货地址附近具有水电耗材仓库或门市部,每提供*个得*分,最高得*分。 证明材料:租赁合同或自有产权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经评审为无效合同的该项不得分。 |
变更后:
资 信 标 (**分) | 送取货优势 | * | 投标人在收货和取货地址*公里以内具有水电耗材仓库或门市部,每提供*个得*分,最高得*分。 证明材料:租赁合同或自有产权证明复印件、卫星定位图,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经评审为无效合同的该项不得分。 |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修理分公司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象山路***号
联 系 人:周秀锋
电 话:*************
招标代理: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号顺福商务中心*号楼**层
联 系 人:许月红
电 话:***********
电子邮件:**********@**.***
监督单位: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修理分公司纪检监察(审计)室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象山路***号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
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修理分公司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