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20264号)
2026-07-14
黑龙江/哈尔滨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20264号)
黑龙江/哈尔滨-2026-07-14 00:00:00
黑龙江/哈尔滨-2026-07-14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号)
作者:海伦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乡镇文化站公共文化设备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驰昕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十二道街***号*单元*层*号
被投诉人*:海伦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地址:黑龙江省海伦市海西新区政府主楼**楼西侧
被投诉人*:哈尔滨盛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长江路与幸福路交汇处新松茂樾山一期*区**号楼*单元**层**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一)投诉事项一:投诉采购人拒绝受理投诉人在质疑有效期内邮寄的质疑文件违规违法,请财政局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二)投诉事项二: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设置不合理,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潜在供应商投标的情况。
(三)投诉事项三:招标文件中存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禁止设置的技术要求,请采购人修改。
(四)投诉事项四:评审因素设置不合理,本项目是货物招标,技术参数是最重要的指标是客观分值,而不是主观分值,采购人分值分配不合理,存在以大量主观分值控制项目走向的嫌疑。
(五)投诉事项五: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与事实不符,与履行合同无关,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潜在供应商投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投诉事项(三)成立,投诉事项(四)部分成立,投诉事项(二)、投诉事项(五)不成立。本项目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尚未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撤销合同,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海伦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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