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2026-07-14 10:54:06
中山市公安局石岐区分局****年度民辅警团体人身意外保险采购意向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局石岐分局****年度民辅警团体人身意外保险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中山市公安局石岐分局为全体工作人员购买****年度(****年*月*日至****年*月*日)团体人身意外保险,个人保额不超过**万元。
(三)采购方式:自主采购。
(四)预算金额:人均保费不超过***元。
(五)保险周期:壹年(****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评标方法:在满足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质量等要求的前提下,原则上以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者,在报价相当的情况下,优先选择保障方案最优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保险险种
(一)团体人身意外保险
*.意外伤害身故(保额**万元);
*.意外伤害残疾(保额**万元);
*.意外伤害医疗(保额≥*万元);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金额≥***元/天,天数≥***天)。
(二)其他附加险种
*.突发性死亡(猝死)(保额**万元);
*.疾病身故保险;
*.重症监护津贴;
*.综合交通工具意外伤害;
*.不计免赔条款;
*.其他。
四、提交报价资料事宜
(一)提交资料
*.投标人书面提交公司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股份构成、股东资料、法人资料、会计报表、缴税证明、社保记录、依法投标承诺书等,以上资料纸质盖章,装订成册,无需密封。
*.《保障方案》和《报价单》盖章后密封,与上款资料一并送达。
(二)提交时间
****年*月**日下午*时前
(三)接收地点
广东省中山市石岐街道东明花园东顺街**号(中山市公安局石岐分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单位:中山市公安局石岐分局
地址:中山市石岐街道东明花园东顺街**号
联系人:赵雨欣、何伟琼
联系电话:*************
中山市公安局石岐分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