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辽源-2026-07-13 00:00:00
一、项目名称:****年新建“口袋公园”、新增绿地及原管护绿地绿化美化项目建设(苗木采购)(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号)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哈尔滨市海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四街*****号*层
被投诉人*:吉林省中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源市龙山区玉圭园小区**号楼***、***室
被投诉人*:东丰县园林管理中心
地 址:东丰县东丰镇丰城街***号
三、基本情况
采购文件公告日期:****年*月*日
质疑受理时间:****年*月**日
质疑回复时间:****年*月**日
投诉受理时间:****年*月**日
投诉事项:
开原市小斌园林苗圃不具备制造商资格,通化蓝天商贸有限公司属于无效投标。
事实依据:本项目属于苗木采购,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提供所供货物有小微企业生产,并提供符合政策要求的制造商。花草苗木种植经营需要苗木种子经营许可,经查询,开原市小斌园林苗圃不具备《林草生产经营许可证》。因此,不符合生产相关资质,不符合苗木制造商要求,本项目落实中小企业扶持项目,因此,通化蓝天商贸有限公司未提供符合政策合格的制造商属于无效投标。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本局依法调取采购文件,质疑答复、投诉材料,现处理结果如下:
经查,依据采购人东丰县园林管理中心对东丰县财政局****年*月**日下发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的答复,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成立。认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东丰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东丰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东丰县财政局
****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