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宣武医院雄安宣武医院(新区投资部分)开办项目(2025年度)-第一批开办家具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7-13
河北/保定 质疑投诉
雄安宣武医院雄安宣武医院(新区投资部分)开办项目(2025年度)-第一批开办家具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河北/保定-2026-07-13 00:00:00
雄安宣武医院雄安宣武医院(新区投资部分)开办项目(****年度)*第一批开办家具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雄安宣武医院(新区投资部分)开办项目(****年度)*第一批开办家具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久通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定州市西城区大奇连村
被投诉人:雄安宣武医院
地址: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雄安新区启动区西里路一号
被投诉人:河北雄安优采供应链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华望城丰华谷**栋三层
四、基本情况
雄安宣武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于****年*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雄安宣武医院(新区投资部分)开办项目(****年度)*第一批开办家具**包(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于*月**日开标、评标,*月**日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强力家具集团有限公司(**包)。*月**日,久通公司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月**日,采购人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月**日,久通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补正,本机关受理。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七条规定,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本机关于****年*月**日至*月*日要求投诉人进行补正。并于*月**日召开专家论证会。

投诉事项*:评标委员会未按招标文件评分标准客观、审慎评审,存在错评、漏评、误评,我公司实际得分与按评分细则计算的应得分严重不符,评审结果错误、不公正。 投诉事项*:采购人未依法履行质疑核查职责,未组织评分复核、未纠正错误评审,质疑答复认定事实不清、适用依据错误,应予撤销。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成立。本机关已发函向采购人雄安宣武医院开展调查核实,查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于*月**日签订,并已部分实际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因案涉政府采购合同已实际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针对本项目评审环节存在评审错误及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的其他违法违规情形,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处置。 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雄安新区安新县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六、处理文件编号
雄安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执法机关名称: 河北雄安新区财政局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