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26-07-13 00:00:00
关于开展黑龙江省*月份诊断试剂医用耗材挂网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按照省医保局《关于做好医用耗材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试行)》要求,我中心将组织开展诊断试剂医用耗材在我省平台挂网工作,现将挂网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网范围
医用耗材类诊断试剂产品。
二、申报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申报程序
*.生产企业、代理企业登录地址
(*****://**********.***.**/******/***/*********/#/*****)。
*.企业登录系统后点击“试剂招标管理”*“资质库管理”*“我的企业信息”先维护企业信息,若企业信息已审核通过,无需重复操作。
*.点击“承诺制挂网管理”*“承诺制挂网报价”找到拟挂网产品进行申报及报价。产品申报及报价前点击“承诺制挂网报价”进行价格证明材料或我省*家及以上三级甲等公立医疗机构的采购使用推荐意见书的上传并关联到每一个产品上。
四、上传内容
*.有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挂网(中标)价格的,需提供国内所有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挂网(中标)最低价格(不包含带量采购中选执行价格)截图。
*.无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挂网(中标)价格的,需提供我省*家及以上三级甲等公立医疗机构的采购使用推荐意见书。
*.如果没有上传相关价格证明的或价格证明不真实的,无效申报。
五、申报结果公示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间接受相关企业申投诉。请登录“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
(*****://****.******.***.**/******/***/*********/#/*****),点击进入【承诺制挂网管理】*【承诺制挂网公示】*【****年*月份诊断试剂耗材挂网】,查看公示内容。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进行网上申投诉,点击进入【承诺制挂网管理】*【承诺制申投诉发起】*【****年*月份耗材日常挂网】,进行申投诉。申投诉材料应包括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情况说明、相关证明材料三部分,缺少材料或逾期的不予受理。申投诉企业应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按《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可直接进行交易,有申投诉的,处理完毕后再执行。
技术支持电话:*************、*************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