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佳木斯-2026-07-13 00:00:00
佳木斯市公共市场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黑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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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佳木斯市公共市场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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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名称(盖章) |
佳木斯市嘉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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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批准文件 及文号 |
企业备案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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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设内容 |
项目建设内容为早市、夜市、全天市场等公共市场内摊位改造更新、道路维修改造、亮化工程及其它附属设备设施购置(增设标识牌、垃圾桶、共享储物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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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 |
序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内容 |
招标方式 |
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 |
拟交易场所 |
投资估算(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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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佳木斯市公共市场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
工程总承包 |
公开招标 |
****年*月 |
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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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或投标准备的信息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符合省级住建部门有关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规定,且未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处于人员锁定状态(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以上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近*月(****年*月至*月)企业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号)文件规定的标准配备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企业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线上获取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等操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完成。 *、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资质未处于“资质异常状态”。以投标截止日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动态核查”专栏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其他: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做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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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本次招标计划发布内容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人初步招标计划安排的参考,后期可能存在取消和变更的可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实际需求、投资金额、招标时间等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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