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市辖区-中标候选人公示】镜湖区广福路宜邻中心装修装饰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7-13
安徽/芜湖 中标结果
【芜湖市-市辖区-中标候选人公示】镜湖区广福路宜邻中心装修装饰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芜湖-2026-07-13 00:00:00

镜湖区广福路宜邻中心装修装饰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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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项目名称

镜湖区广福路宜邻中心装修装饰工程

项目编号

***************

标段名称

镜湖区广福路宜邻中心装修装饰工程

标段编号

*****************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宜邻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吉和街**号*楼***室

联系人及电话

崔工************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芜湖宜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新芜经济技术开发区宜居东城上品**#号楼

联系人及电话

谢婷***********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年**月**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传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孟琛琛

证书编号:皖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

工期

***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芜湖锐燊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夏创创

证书编号:皖****************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

工期

***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君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任晓峰

证书编号:皖****************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

工期

***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抽取的系数:β* =*.**,α=*.**

*、评标基准价:*******.**元

*、安徽传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芜湖锐燊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君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宏洵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宏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久航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升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鸿顺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安徽中蓝建设有限公司、芜湖鑫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隧岩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正佑建设有限公司、芜湖星翎建设有限公司、安徽硕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国峰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榫卯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泰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金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禹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芜湖锦澜建设有限公司、安徽辉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磐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蓝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觅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禹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宸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京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冉亿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明鑫建设有限公司、铜陵三工建设有限公司、安徽亚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北湾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暄之建设有限公司、安徽雄姿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恒淼水利工程有限公司、铜陵明川建设有限公司、安徽乐辰建设有限公司、芜湖多辉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旻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卓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综合得分相等,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提示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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