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县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4-07-03
安徽/宣城 招标采购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县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安徽/宣城-2024-07-03 00:00:00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县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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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泾县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年*月**日


泾县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规范我县矿产资源开采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矿产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宣城市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为期四个月的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矿产资源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发展和保护,以更严格的要求、更严肃的态度、更严厉的措施打击整治各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切实维护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一步完善全链条打击非法采矿行为长效机制,维持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有效遏制非法开采势头,坚决守牢资源安全底线。

三、责任分工

成立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运局、县应急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的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牵头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具体分工如下: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牵头组织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行动,制定落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导,负责对河道蓝线以外的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行监管,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查处或移交属地乡镇政府。

县发改委负责协助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开展非法开采涉及有关矿产品的价格认定。

县公安局负责依法侦办涉嫌犯罪的非法采矿案件,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法和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等行为,加强对火工用品的监管,严肃查处买卖、运输、储存、提供和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等用于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县交运局负责依法查处运输偷盗采矿产品的运输工具。

县应急局负责加强对持有有效证件合法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和安全隐患排查,依法查处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等行为。对发现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违法行为,及时移送问题线索。

县水利局负责对河道采砂行为进行监管,对重点河道、敏感水域强化巡查管控力度,依法对河道非法采砂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或移交属地乡镇政府。

县林业局、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对林地、自然保护地管理范围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范围内的非法采矿造成的林地林木破坏、生态环境破坏等行为进行处置。

县治砂治超办负责协助做好全县矿产资源管理日常巡查、监管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全面负责本辖区专项整治行动的落实,强化日常监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及时上报。

四、工作安排

(一)全面排查阶段(****年*月**日—****年**月**日)。县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力量在辖区集中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排查。严格按照要求,紧盯重点区域(易发、频发区域)和关键环节,重点排查是否有越层越界、私挖滥采和以河道整治、工程建设、生态修复、土地整理等名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要进一步拓宽发现渠道,广泛发动群众,向社会公布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线索的举报方式,结合媒体曝光、日常监督检查、实地走访等途径排查梳理问题线索。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列出清单,登记造册,实行“一案一册”台账管理,并将问题线索清单(附件*)于每周四下午下班前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月**日—****年*月**日)。专项整治行动要综合运用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对排查出的非法开采问题从严从快查处,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严肃追究违法违规决策责任、部门协助推动责任、主管部门监管履职责任和违法主体直接责任。对专项整治中发现公职人员渎职失职、弄虚作假,甚至包庇纵容、参与非法开采活动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领导小组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联合督导,重点检查集中整治开展进度、台账清单和制度措施落实、立案查处、整改落实、依法履职等情况。

(三)巩固提升阶段(****年*月*日*****年**月**日)。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结合工作成效,梳理分析监管中存在的漏洞和短板问题,将专项整治行动成果转化为强化矿产资源管理的制度措施,进一步规范全县矿产资源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方案措施,健全完善日常巡查、联合执法、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机制,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联防联控,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切实遏制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全力推动专项行动落地落实。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解决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切实履行职责。县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专项整治行动的主体责任,严密部署,认真组织巡查排查,严厉打击盗采行为,坚决落实本辖区矿产资源保护监管责任。严禁私自处置工程项目多余砂石料或以工程项目名义违规处置多余砂石料等行为。

(三)严明工作纪律。各成员单位要依法依规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对履行整改责任不到位、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的,视情开展约谈;对监管不力、执法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顶风违法、弄虚作假的,以及在整改工作中搞形式主义、推诿扯皮、包庇袒护的,要厘清责任,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于*月**日前将总结情况报送至领导小组。


附件:*.泾县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泾县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行动问题线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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