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上半年产品质量行政处罚信息
2024-07-04
安徽/宣城 质疑投诉
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上半年产品质量行政处罚信息
安徽/宣城-2024-07-04 00:00:00
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上半年产品质量行政处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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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事实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处罚依据 处罚时间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处罚部门
* 泾县卫达厨具批发部 泾市监(综)处罚********号 泾县卫达厨具批发部(经营者:张航)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商品案 构成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商品的行为 罚款、没收物品、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台家用燃气灶具;*、罚款***.**元;*、没收违法所得**.**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泾县释怀电动车经营行 泾市监(综)处罚〔****〕****号 泾县释怀电动车经营行(经营者:叶伟)从事拼装电动自行车经营性活动案 拼装电动自行车影响电动自行车质量和道路交通安全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罚款****.**元;*、没收违法所得***.**元。 《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泾县敏捷电动车行 泾市监(综)处罚********号 泾县敏捷电动车行(经营者:黄敏)经营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商品案 经营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商品案 罚款、没收物品、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顶******型摩托车乘员头盔;
*、罚款****.**元;
*、没收违法所得***.*元。
《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泾县雷雷车业商行 泾市监(质)处罚〔****〕****号 泾县雷雷车业商行(经营者:王雷)从事拼装电动自行车经营性活动案 拼装电动自行车影响电动自行车质量和道路交通安全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罚款****.**元;
*、没收违法所得***.**元。
《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安徽红叶塑胶有限公司 泾市监(综)处罚〔****〕****号 安徽红叶塑胶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工业产品案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商品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罚款****.**元;
*、没收违法所得***.*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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