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署及推进】政府信息查阅点和政务公开专区管理工作提示
2024-07-26
安徽/宣城 招标采购
【工作部署及推进】政府信息查阅点和政务公开专区管理工作提示
安徽/宣城-2024-07-26 00:00:00
【工作部署及推进】政府信息查阅点和政务公开专区管理工作提示
发布时间:********** **:** 来源: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和《宣城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宣政务办〔****〕*号)“推进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其政策公开、公众参与、解读咨询、宣传推广功能,延伸提供政策现场宣讲、为民为企办实事等服务。”的要求,现就政府信息查阅点和政务公开专区管理工作,提示如下:

一、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规范

*.《县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规范》(****/* *********)

适用范围:县级。

*.《乡镇(街道)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规范》(****/* *********)

适用范围:各乡镇政府。

二、工作提示

(一)做好日常管理和便民服务工作。增强主动服务群众意识,请县档案馆、县图书馆、县数据资源局、泾川镇、黄村镇、琴溪镇、昌桥乡,按照政府信息查阅点和政务公开专区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工作人员服务指导,常态化巡查设施设备运行情况,提供高效便民服务。

(二)量力而行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各乡镇按照“功能完备、方便实用、因地制宜、节约高效”原则,在不增加基层负担的基础上,量力而行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对专区面积、设施设备、人员配置等不做硬性要求。


附件:*.《县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规范》

*.《乡镇(街道)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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