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2024-09-20
安徽/宣城 招标采购
《泾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安徽/宣城-2024-09-20 00:00:00
《泾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 **:** 来源:宣城市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泾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月**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泾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兼传真)

地址:泾县贺村东路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泾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项目

地点:安徽省泾县经济开发区财富东路与 *** 国道交叉口南侧

建设单位:泾县泾城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沄湍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为:租赁位于安徽省泾县经济开发区财富东路与 *** 国道交叉口南侧泾县华衡汽车设备生产有限公司的新建厂房,占地约 ****.** 平方米,购置成套建筑垃圾处理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项目建成投产后,形成年处理建筑垃圾*万吨及年产*万吨渣土、轻物质、小于 **** 骨料、*****.*** 骨料等的生产规模。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卸料粉尘、进料粉尘、弛张筛筛分粉尘、风选粉尘、破碎粉尘、圆振筛筛分粉尘、车辆运输粉尘。所有生产均在车间内进行,在生产车间内设置单独原料区,原料区拟采用喷淋抑尘措施控制卸料粉尘,在进料口处设置喷雾抑尘装置用于控制进料粉尘;弛张筛筛分粉尘、风选粉尘和圆振筛筛分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汇入一根***高排气筒(*****)排放;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排气筒排放;原料及产品运输过程中应减速慢行,加强覆盖等措施,运输车出厂区需经过车辆冲洗设施对车辆进行冲洗,及时清扫厂区和厂区道路,保持厂区和道路清洁,确保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

*、废水。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达到泾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泾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排放。车辆冲洗水经厂区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噪声。项目营运期的产噪设备要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车间封闭,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必要时厂房采用双层隔声板加隔声棉等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类标准要求。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人工预分拣出杂物、布袋收集粉尘、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以及生活垃圾。人工预分拣出杂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布袋收集粉尘收集后与渣土混合外售;废机油、废液压油和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有关部门意见:该项目经县发改委备案(项目代码:************************)。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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