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泾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后评估报告
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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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泾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后评估报告
安徽/宣城-2024-09-27 00:00:00
泾县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泾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后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 **:** 来源:泾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评估对象

本次实施后评估的对象为规范性文件《泾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财农〔****〕***),**** * **日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评估目的

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要求,从基本情况、取得成 效和存在问题三大方面对《办法》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评估, 总结分析实施后取得的成效,发现存在问题和不足,判断是否实

现了出台目的,是否需要修订或者废止。

三、实施情况

(一)基本情况。《办法》于 **** * **日正式发布,*****月根据省财政厅等*厅委(局)《关于印发安徽省财政衔

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农〔****

***号)文件要求,已重新出台《泾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财农〔******号),该文件同时废止

(二)取得成效。加强衔接资金和项目使用管理,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全面衔接资金推行公开公示制度,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存在问题。*****月根据省财政厅等*厅委(局)《关于印发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农〔*******号)文件要求,该文件需重新修订。

四、评估结论和建议

(一)评估结论。从总体上看,《办法》加强了衔接资金和项目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程序合法,实施效果显著,达到了预期目的。

(二)下一步建议。建议该《办法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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