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公安局****年四季度行政处罚结果(一)
序号
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时间
*
泾县*****学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泾公(云)行罚决字〔****〕****号
防冲撞设施摆放不合理,存在治安隐患。
《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措施工作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九条,《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范》第八条
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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