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2024-11-18
安徽/宣城 招标采购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安徽/宣城-2024-11-18 00:00:00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前下达****年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 **:** 来源:宣城市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庐江县、泾县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年度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号),为促进土壤环境质量改善,现提前下达你县****年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一批),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专项用于支持涉重金属历史遗留矿渣污染治理重点任务,具体项目和金额见附件*,项目代码:*********************,支出列****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节能环保支出”。

二、请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 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号)等有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已从中央基建投资等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纳入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支持范围。

三、请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强化项目全过程监管和实施情况调度,切实提高项目进度和预算执行率。

四、请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五、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请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提前下达****年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资金 (第一批)分配情况表

*.提前下达****年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资金 (第一批)项目绩效目标表(分县下发)


****年**月**日


附件*

提前下达****年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一批)分配情况表

序号

地区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

合肥市

庐江县

庐江县龙桥镇新建村历史遗留废渣污染治理项目

****

*

宣城市泾县

泾县榔桥镇乌溪金矿土壤污染源头综合治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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