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调整铝材等产品出口退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铝材、铜材以及化学改性的动、植物或微生物油、脂等产品出口退税。具体产品清单见附件*。
二、将部分成品油、光伏、电池、部分非金属矿物制品的出口退税率由**%下调至*%。具体产品清单见附件*。
三、本公告自****年**月*日起实施。本公告所列产品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特此公告。
附件:*.取消出口退税的产品清单;
*.下调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