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泾县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4-11-29
安徽/宣城 招标采购
关于印发《泾县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
安徽/宣城-2024-11-29 00:00:00
关于印发《泾县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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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泾县粮食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年**月**日


泾县粮食应急预案


目录


* 总则

*.* 编制目的及依据

*.* 适用范围

*.* 工作原则

* 组织机构和职责

*.* 粮食应急工作专班及其职责

*.* 粮食应急工作专班办公室及职责

*.* 粮食应急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职责

*.* 专项工作小组

* 应急准备

*.* 粮食储备

*.* 粮食应急保障体系

* 监测预警

*.* 市场监测及报告

*.* 突发事件监测预警

*.* 应急报告

*.* 加强风险防范化解

* 应急响应与处置

*.* 应急状态等级区分

*.* 应急响应条件

*.* 应急响应程序

*.* 县级应急响应处置

*.* 应急结束

* 恢复和重建

*.* 费用清算

*.* 补库

*.* 应急能力恢复

*.* 总结评估

* 保障措施

*.* 资金和人员保障

*.* 信息化保障

*.* 通信保障

*.* 培训与演练

*.* 奖惩与责任

* 附则

*.* 预案管理

*.* 预案更新

*.* 预案解释

*.* 预案实施时间


* 总则

*.* 编制目的及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粮食安全领域风险防范,提升应急保障能力,有效监测和控制各类突发事件或其他原因引发的县内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安全保障法》《安徽省粮食应急预案》《宣城市粮食应急预案》《泾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泾县粮食储备管理办法》等。制定本预案。

*.* 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出现粮食(包括稻谷、大米、食用油,下同)应急状态的情况下,对粮食储备、采购、调拨、加工、运输和供应等方面的应对工作。出现省、市级粮食应急状态时,按照省、市粮食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

本预案所称粮食应急状态,是指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引起县内粮食供需矛盾突出、在较大范围出现粮食脱销断档、供应中断、价格大幅上涨、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

*.*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健全体系、底线思维。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把保障粮食安全和应急供应作为首要任务,加强粮食储备和应急保障网络体系建设,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最大程度减轻突发事件的风险和危害。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调联动。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县政府的安排部署,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对不同等级的粮食应急工作,建立完善全县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系。

*.*.*依法依规、科学监测、预防为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开展粮食应急工作,健全风险发现、监测预警、分析研判机制,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反应迅速、高效处置、适时干预。出现粮食应急状态要立即做出反应,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及时报告有关情况,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

* 组织机构和职责

*.* 粮食应急工作专班及其职责

成立县粮食应急工作专班,专班设组长、副组长。

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组长:县发改委(粮储局)主要负责同志。

组员: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粮储局)、县科商工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应急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农发行、县乡村振兴公司、泾县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主要职责是:

(*)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及上级粮食应急工作指挥机构应对突发事件要求,负责粮食应急保障工作。

(*)根据粮食市场供求和价格上涨状况,分析研判粮食应急状态,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启动相应级别县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负责县内粮食应急重大事项的决策,统筹协调和指导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落实粮食应急措施,并组织督导检查。

(*)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上级粮食应急工作指挥机构及有关部门报告(通报)粮食应急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并根据需要向驻地军队、武警部队通报有关情况。

(*)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粮食应急工作指挥机构交办的其他粮食应急事项。

*.* 粮食应急工作专班办公室及职责

县粮食应急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粮储局),主任由县发改委(粮储局)主任(局长)兼任。办公室组员由县粮食应急工作专班组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监测和掌握全县粮食市场动态,根据应急状态下粮食市场情况,向县粮食应急工作专班提出相应的措施建议。

(*)根据县粮食应急工作专班指示,联系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和有关乡镇开展应急工作。

(*)综合有关应急状态的信息,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上报相关文件和简报,承办相关会议。

(*)协助有关部门核定实施本预案应急行动的经费,提出对实施预案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意见。

(*)组织相关部门对本预案进行演练。

(*)完成县粮食应急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 粮食应急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职责

(*)县发改委(粮储局)负责全县粮食应急综合协调,做好粮食市场监测,向县粮食应急工作专班提出预警建议;负责组织应急粮食的采购、加工、调运和销售供应,适时提出动用地方储备粮,并做好舆情应对工作。负责粮食市场价格监测、监管,必要时依法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组织电力调度,保证粮食加工的优先需求。

(*)县委宣传部会同县发改委(粮储局)制定县粮食应急新闻发布预案,组织发布相关新闻,正确引导舆论。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审核实施预案所需经费,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粮食供应场所及其周边的治安秩序,保证周边道路交通的通畅,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行为。

(*)县应急局负责粮食应急预案与县总体应急预案协调衔接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生产安全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县交运局负责根据粮食应急工作的需要,及时安排落实应急粮食的运输,对粮油应急运输车辆给予优先保障、优先通行。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根据粮食生产及市场供求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增加粮食产量,促进产需基本平衡,防止粮食生产大起大落。

(*)县科商工信局负责完善应急商品投放网络建设,配合县发改委(粮储局)组织应急粮食调入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粮食市场的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价格串通、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及其制品生产经营环节进行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县统计局负责统计、监测与应急工作相关的粮食生产和消费数据。

(**)县农发行负责落实采购、加工、调拨、供应应急粮食所需贷款。

(**)县政府储备粮食承储企业负责按照指令做好县政府储备粮收购、保管、出库工作。

(**)其他有关成员部门或单位在县粮食应急工作专班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有关配合工作。

*.* 专项工作小组

县粮食应急工作专班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综合协调、粮食供应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应急资金保障、安全保障、宣传应对等专项工作小组。各专项工作小组根据职责分工和应急工作需要,分别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做好相关领域监测预警,分工负责有关专项应急工作。县粮食应急工作专班办公室定期组织召开有关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工作任务。

* 应急准备

*.* 粮食储备

*.*.*按照国家、省、市核定的规模,加强和充实地方政府粮食储备。按照不少于*天市场供应量落实成品粮油(含必要小包装)社会责任储备。

*.*.*根据粮食应急工作需要,完善地方粮食储备制度,落实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增强对粮食市场异常波动应对能力。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时,根据县粮食应急工作专班要求,及时增加成品粮油供给,满足应急保障需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引导社会和居民适度存粮。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规模以上经营者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要求执行特定情况下的粮食库存量。粮食经营企业的库存情况和应急准备由县发改委(粮储局)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 粮食应急保障体系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粮食应急保障网络体系,依托现有地方粮油储备、粮食加工等资源,统筹建设辐射全县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确定一批仓储、加工、配送、供应相互衔接、功能齐全的粮食应急保障企业,承担我县应急保障任务,确保粮食应急工作需要。

*.*.*建立健全粮食应急加工网络。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掌握、联系并扶持一些交通便利、设施完善且常年具备加工能力的规模粮油加工企业,作为应急加工指定企业,承担应急粮食的加工任务。

*.*.*建立和完善粮食应急供应网络。根据城镇居民、当地驻军和城乡救济的需要,完善粮食应急销售和投放网络。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与乡镇政府和社区的联系,选择认定一批信誉好的粮食零售网点、连锁超市、商场,委托其承担粮食应急供应任务。

*.*.*建立和完善粮食应急储运网络。根据粮食储备、加工设施、供应网点、应急配送中心的布局,科学规划,提前确定好运输线路、储存地点、运输工具等,做好应急粮食的调运准备。进入粮食应急状态后,对应急粮食要优先安排计划、优先运输,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确保应急粮食运输通道。

*.*.*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与应急加工、储运、供应和配送等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并随时掌握这些企业的动态。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名单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后,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和调度,重点保证应急粮食的加工和供应。

*.*.*加强粮食应急、储运、供应和配送等应急设施的建设、维护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需要。组织人员定期对仓储、装卸、运输等粮食应急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应急状态下正常运转。在应急状态下,县粮食应急工作专班负责粮食应急设施的抢修工作。

* 监测预警

*.* 市场监测及报告

*.*.*县发改委(粮储局)会同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商工信局、县统计局等部门,建立健全统一的全县粮食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对县内外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及时掌握粮食市场供求和价格动态变化情况,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主要粮食品种生产、库存、流通、消费、价格、质量等信息,同时加强粮食市场信息发布,有效引导市场预期。市场监测应有效利用现有信息资源,加强信息整合,实现信息共享。

*.*.*县发改委(粮储局)要加强对全县范围内粮食生产、需求、库存、价格及粮食市场动态的实时监测分析和预警,并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报送市场监测情况。

*.* 突发事件监测预警

*.*.*县粮食应急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要及时监测职责范围内因突发事件可能引发粮食应急状态的异常现象,对异常原因进行初步分析,提出预防和处置措施建议。各成员单位按分管领域及时向县粮食应急工作专班办公室报告监测及处置情况,县粮食应急工作专班办公室根据需要发布相关信息。

*.*.*县发改委(粮储局)、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科商工信局、县统计局等部门及时监测辖区范围内因突发事件可能引发粮食应急状态的异常现象,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稳定粮食市场价格和秩序,并在*小时内向上级粮食应急工作指挥机构办公室报告事件种类和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性质、简要经过、影响程度、范围、需要调运的粮食品种、数量和已采取的措施等相关情况,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报告工作。

*.* 应急报告

县发改委(粮储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商工信局建立粮食市场异常波动应急报告制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调查核实,并及时向县粮食应急工作专班办公室报告:

(*)发生洪水、地震以及其他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

(*)发生重大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发公众恐慌,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

(*)粮食市场出现异常情况发出预警信号的。

(*)其他引发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况。

*.* 加强风险防范化解

密切关注全县范围内粮食脱销断档、供应中断、成品粮油价格大幅度上涨、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等情况,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提前预判预警,第一时间向上级粮食应急工作指挥机构办公室报告。对有关乡镇报告的问题,县粮食应急工作专班办公室进行综合研判,对重点地区出现的引发粮食应急状态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县发改委(粮储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相关工作专班机制,统筹协调解决粮食供应保障可能存在的问题,避免局部问题引发全局问题。

* 应急响应与处置

*.* 应急状态等级区分

突发粮食事件县级预警级别参照国家、省、市突发粮食事件和县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分级标准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确定,一般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种状态:

(*)特别重大状态:重大状态持续**天以上或者粮价*周内上涨幅度超过***%,市场粮食供应极度紧张,群众抢购现象严重,部分地区出现粮食脱销,出现粮食应急状态。

(*)重大状态:较大状态持续**天以上或粮价*周内上涨幅度超过**%,出现群众抢购现象。

(*)较大状态:粮食价格一周内上涨超过**%以上,市场粮食供应紧张,出现群众争购现象。

(*)一般状态:粮价*周内上涨幅度超过**%,周边县、市(区)出现区域性粮食抢购、涨价现象,群众出现集中大量购买现象,出现粮食脱销,抢购现象有蔓延趋势。

*.* 应急响应条件

县级粮食应急响应等级从低至高分为:三级、二级、一级三个级别。

(*)三级响应条件:出现较大状态突发粮食事件,或县委、县政府认为需要启动县级粮食应急响应的情形。

(*)二级响应条件:出现重大状态突发粮食事件,或超过县政府处置能力,市委、市政府认为需要启动市级粮食应急响应的情形。

(*)一级响应条件:出现特别重大状态突发粮食事件,或超过县政府处置能力,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报请省委、省政府认为需要启动省级粮食应急响应的情形。

*.* 应急响应程序

全县范围内粮食市场异常波动,出现较大或较大以上粮食应急状态时,县粮食应急工作专班办公室要立即研判形势,迅速作出级别判定,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启动相应级别县级应急响应建议措施。启动三级响应应由县粮食应急工作专班决定,启动二级响应应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决定,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应由县委、县政府决定。

出现较大及以上粮食应急状态时,县粮食应急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应按各自职责落实工作专班各项工作部署,并由县粮食应急工作专班办公室及时向上级粮食应急工作指挥机构报告。

*.* 县级应急响应处置

*.*.*确定应急响应状态

出现较大及以上粮食应急紧张状态时,县粮食应急工作专班应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有关情况,确定应急响应级别。采取措施对应急工作作出部署,并向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县粮食应急工作专班办公室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实行**小时值班,及时记录并反映有关情况。向县委、县政府请示启动本预案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应急响应级别;

(*)动用县政府储备粮的品种、数量、质量、库存成本、销售价格。经县政府批准后,县粮食应急工作专班可直接下达动用命令;

(*)动用县政府储备粮的资金安排;

(*)动用县政府储备粮的使用安排和运输保障,包括实物调拨、加工供应、市价销售、低价供给或无偿发放,以及保障运输的具体措施等;

(*)其他配套措施。

*.*.*应急响应处置

(*)三级应急响应处置

启动县级三级粮食应急响应后,县粮食应急工作专班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对应急工作作出部署,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有关情况。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迅速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动员组织有关部门和企业,采取相应措施,做好应急粮源组织、加工、储存和供应工作。所有粮食经营者必须按政府要求承担应急任务,服从政府统一安排和调度,保证应急工作的需要。

根据具体情形可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①县粮食应急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会议,工作专班有关成员参加,作出粮食应急工作部署,迅速采取应对措施;

②启动粮食市场监测日报告制度,实时监测粮食生产、库存、流通、消费、价格,分析供求形势,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情况;

③动用县政府储备粮;

④根据县粮食应急工作专班工作要求,增加成品粮油投放,满足应急保障需要;

⑤加强粮食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稳定市场;

⑥建立新闻发布和媒体采访服务管理机制,及时、定期组织新闻发布会,正确引导粮食生产、供求和消费,缓解社会紧张情绪;

⑦其他必要措施。

(*)二级应急响应处置

在三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加强以下一项或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①县粮食应急工作专班副组长主持会商会议,工作专班成员参加,作出粮食应急工作部署,迅速采取应对措施;

②执行粮食经营者特定情况下库存量;

③必要时,依法采取价格干预措施;

(*)一级应急响应措施

在二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加强以下一项或多项应急措施:

①县粮食应急工作专班组长主持会商会议(必要时报请市政府或市级相关部门指导协调),工作专班成员参加,作出粮食应急工作部署,迅速采取应对措施;

②根据需要,依法征用社会商业粮食库存,依法征用粮食经营者粮食;

③依法征用仓储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及保障粮食供应的物资;

④必要时,在重点地区对粮食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销售;

*.* 应急结束

较大及以上粮食应急状态消除后,县粮食应急工作专班要向县委、县政府提出终止县级粮食应急响应的建议,经批准后,及时终止实施应急措施,恢复正常秩序。

* 恢复和重建

*.* 费用清算

县发改委(粮储局)会同县财政局对应急动用县政府储备粮发生的价差、贷款利息和费用等开支进行审核后,及时进行清算。对应急动用县政府储备粮占用的贷款,由县农发行会同县财政局、县发改委(粮储局)及时清算、收回贷款。被征用的粮食和物资在应急工作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处置。

*.* 补库

县政府储备粮应急动用后,由县发改委(粮储局)及时核查出库粮食数量,会同县财政局、县农发行及时完善动用出库、划转、核销等手续。县发改委(粮储局)会同县财政局、县农发行,研究提出补库计划建议,适时下达补库计划,及时安排同品种、同数量的粮食补库,原则上**个月内完成。

*.* 应急能力恢复

根据应急状态下粮食需求和动用等情况,及时采取促进粮食生产、增加粮食收购、增加储备规模、完善应急保障体系等措施,及时恢复应对粮食应急状态的能力。

*.* 总结评估

对应急处置的效果进行评估,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对应急预案执行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修订粮食应急预案,完善有关政策。

* 保障措施

*.* 资金和人员保障

对保障粮食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所需资金,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施设备,建立专业粮食应急保障队伍。

*.* 信息化保障

积极运用粮食应急信息化平台,实时掌握粮食应急保障企业产能、库存、价格、销量动态,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现代物流信息等技术,实现应急状态下粮源统一调度、重大信息统一发布、关键指令实时下达、多级组织协调联动、发展趋势科学预判。

*.* 通信保障

县粮食应急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要向县粮食应急工作专班办公室提供准确有效的通信联络方式,并及时进行更新,保证**小时通信畅通。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设备,完善粮食应急状态下数据共享平台,完善部门间灾情共享机制。

*.* 培训与演练

对县粮食应急预案加强学习培训和演练,结合较大及以上事件情景构建,每三年开展一次应急演练,重点演练应急指挥、响应机制、协调联动、综合保障等工作,增强应急保障队伍的能力。

*.* 奖惩与责任

*.*.*对在粮食应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省、市和县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作为评优奖先、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的参考依据。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不按照本预案规定和县粮食应急工作专班要求采取应急措施的;

(*)在粮食销售中以次充好或者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

(*)拒不执行粮食应急指令,指定加工企业和销售网点不接受粮食加工和供应任务的,不按指定供应方式供应或擅自提价的;

(*)有特定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粮食经营企业的库存量未达到规定水平,影响应急使用的;

(*)对粮食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

* 附则

*.*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发改委(粮储局)会同县有关部门结合本县实际编制,并根据情况适时修订。

*.* 预案更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应急工作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应急粮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在突发事件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需做重大调整的;

(*)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发改委(粮储局)负责解释。

*.*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年*月**日印发的《泾县粮食应急预案》(泾粮储联〔****〕**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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