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重大活动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
2024-12-16
安徽/宣城 变更澄清
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重大活动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
安徽/宣城-2024-12-16 00:00:00
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重大活动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 **:** 来源:泾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业务主管(指导)单位,各社会组织:

为规范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行为,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结合我县社会组织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重大活动报告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经县民政局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都应建立重大活动报告制度,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可参照执行。

二、报告内容

社会组织举办下列重大会议和活动、发生重大事件及重要事项等,应当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相关内容。

(一)举办重要会议:社会组织成立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换届会议、年会、庆典会等。

(二)开展重大活动:地区性以上的社会组织论坛活动、展览展销会等;评比、达标(授牌)、表彰活动;面向社会的宣传、募捐等活动;设立经济实体、参加重大投资项目等情况。

(三)参加涉外活动:包括吸收境外人士担任社会组织名誉职务;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合作或联合举办的活动;与境外组织开展合作项目;接受境外非政府组织及个人的捐赠、资助;邀请境外人士或境外非政府组织参加活动;加入境外非政府组织;组团出国出境访问、交流、培训等活动。

(四)发生重大事件:社会组织获得县级以上荣誉和奖励情况;社会组织违反法律法规,受到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处罚等情况;社会组织发生重大纠纷、冲突以及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等突发事件。

(五)重大人员变更事项: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或党组织负责人变更等情况;民办非企业单位理(董)事会成员和社会团体负责人改选变更等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三、报告方式及内容

社会组织开展上述活动或事项,须提前*个月向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进行报告。即时报告类事项应当即时报告。社会组织开展涉外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必要时应事先征求外事等相关部门的意见。

社会组织重大活动事项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重大活动的名称、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经费来源等相关材料。按要求填写《泾县社会组织重大活动事项报告备案表》,履行相关报送手续。

四、相关要求

重大活动报告制度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是规范社会组织行为的重要举措。各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把握社会组织发展的正确方向,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要及时督促各社会组织按程序上报重大活动。各社会组织开展重大活动要严格按照本组织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操作程序进行,并严格遵守重大活动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此项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重大活动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将作为社会组织年检的重要内容和先进评比、等级评估、社会组织信用的重要依据。对违反规定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将按社会组织管理的政策法规依法进行查处。

附件:《泾县社会组织重大活动事项报告备案表》






泾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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