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第四季度:
群众反映:在泾县某店花费**元购买包,其表示其他店同款包售价为**多元,认为不合理。
经调查回复如下:
经调查,涉诉商家销售商品属于市场调节价。我局已经现场要求商家在进行经营活动必要时告知消费者商品信息及价格,端正服务态度不断提高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