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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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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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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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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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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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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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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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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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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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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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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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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斌斌摩托车修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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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市监(云)处罚〔****〕****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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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斌斌摩托车修理部改装蓄电池导致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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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装蓄电池导致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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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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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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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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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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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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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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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王玉清电动车销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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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市监(榔)处罚[****]***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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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王玉清电动车销售部销售更换蓄电池导致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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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更换蓄电池导致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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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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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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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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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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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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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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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长和电动车销售部(经营者:杨长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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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市监(综)处罚﹝****﹞****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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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长和电动车销售部(经营者:杨长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商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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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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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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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元;*.没收违法所得***元;*.没收*辆不合格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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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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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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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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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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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一铃电动车商行(经营者:丁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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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市监(综)处罚﹝****﹞****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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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一铃电动车商行(经营者:丁祖华)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商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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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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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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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元;*.没收违法所得****元;*.没收*辆不合格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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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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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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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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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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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城东五金超市(经营者:吴梅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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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市监(综)处罚﹝****﹞****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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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城东五金超市(经营者:吴梅芬)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产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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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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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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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元;*.没收违法所得***元;*.没收*台************.*型无堵塞污水污物潜水电泵(丝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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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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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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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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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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