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宣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社保基金收支相关信息公开事项的通知》的要求,我县参照执行上级社保基金收支信息公开内容,从****年**月对工伤保险基金收支公开信息进行了优化,并按要求重新优化公开****年**月,**月收支信息,同时增加了三季度和年度预算公开信息。
注:****年四季度(年报)公开信息内容正在计算汇总,公开时间为年报上报后,预计为****年元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