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6-04-01
安徽/宣城 招标采购
泾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安徽/宣城-2026-04-01 00:00:00
泾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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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第一条为了规范泾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以下简称县数据资源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泾县机构改革方案》《关于泾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数据资源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牌子

第三条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协调推动全县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全县智慧城市建设、协调全县重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等职责划入县数据资源局。

第四条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是县数据资源局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第五条县数据资源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数据、政务服务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数据、政务服务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统筹推进数字泾县、数字政府、数字社会规划建设任务落实。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和省、市工作部署。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

(二)贯彻执行数据资源、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数据资源、政务服务管理有关指标标准规范,以及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和监督管理办法。

(三)组织拟订全县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协调推进全县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统筹指导全县政务数据资源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负责电子政务外网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落实电子政务云平台等相应配套工作。

(四)统筹全县政务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组织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协调推进全县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

(五)统筹推进全县政务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在具体承担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职责中,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负责拟订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县本级政务数据、重点领域数据等安全保障工作。

(六)负责统筹全县信息化项目规划、管理和协调工作。

(七)负责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县政务服务工作。协调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县本级皖事通办平台的推广应用等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县各级综合性政务服务大厅的建设和管理。研究确定、审查和调度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并对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负责对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的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考核。

(九)协调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科技攻关。协同县委网信办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有关工作。负责数据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协同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有关工作。

(十)负责对建设工程招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含农村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各类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履约监管。

(十一)负责省市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平台的日常使用、管理和维护。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开展指导、监督和考核;协调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

(十二)负责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各方主体信用管理和信息披露等制度。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职能转变。县数据资源局要统筹推进数字泾县建设,以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为主线以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为重点,构建适应数据特征、符合数字经济发展规律、保障数据安全、彰显创新引领的数据基础制度。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将数字技术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进政府治理流程优化、模式创新和履职能力提升,构建数字化、智能化的政府运行新形态。打通数据流通使用的堵点难点,充分挖掘数据要素潜能,以数字化驱动生产生活和社会治理方式变革。协同推动全县数字经济做强做优做大,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新动能。聚焦数据发展战略前沿,加强相关数据领域重大科技攻关,参与推动有关数字经济领域对外交流,构筑竞争新优势。


二、机构设置:县数据资源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承担文电、安全、保密、信访、会务、招商、意识形态、政务公开、信息宣传、档案管理、后勤保障、印章管理等工作。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和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等工作。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目标考核、财务及资产管理、劳动工资、内部审计、统计管理等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机关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应诉等工作,按规定承担行政复议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牵头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负责政务服务大厅办公设施管理维护、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数据资源管理股

*.拟订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管理制度,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

*.承担协调推进全县政务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工作,拟订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并推动实施。负责电子政务外网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落实电子政务云平台的应用工作。协调推进有关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

*.推动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工作。承担协调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和省、市工作部署。拟订全县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负责相关数据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政务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拟订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县本级政务数据、重点领域数据等安全保障工作。协同县委网信办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有关工作。

*.组织拟订数字泾县、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

*.负责县政府投资的数据资源、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等工作。

*.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及政务服务领域指标标准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承担协同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数字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三)政务服务管理室

*.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县政务服务工作。

*.拟订促进全县电子政务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承担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县本级皖事通办平台的推广应用、业务协同、电子监察、咨询投诉、信息发布等工作。

*.指导监督全县各级综合性政务服务大厅的建设管理、事项进驻和集中办理等工作。监督管理经县政府同意由部门单独设立的服务大厅。负责县本级政务服务实体大厅的日常管理工作,对进驻实体大厅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

(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股

*.负责宣传、贯彻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拟订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具体管理办法及制度。

*.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咨询与考核、交易条件审核等工作。

*.负责按规定程序对公共资源交易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对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进行培训、管理。

*.负责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全县建设工程项目、国有土地及采矿权出让、产权交易(含农村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负责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不良行为的信息记录和监督管理。牵头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标后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

*.参与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纠纷的协调和投诉的调查、督办。

*.参与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执法检查。

*.参与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案件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工作。

*.负责组织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成员单位相关会议。

三、办公地址:泾县桃花潭东路政务服务大楼

四、办公时间:上午*:**—**:**下午*:**—*:**

五、负责人姓名:泾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叶盛

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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