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案事件,维护我县的社会治安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公安局成立预防、处置突发性事件指挥部,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指挥长,其他局领导任副指挥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指挥中心主任任办公室主任,下设秩序维护、安全保障、案件办理等七个工作组。
二、处置原则
坚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处置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坚持果断处置原则。
三、处置程序
(一)及时报告,启动预案。
(二)调集警力,迅速出警。
(三)封锁现场,开展救援。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部门要按照整体预案要求,明确任务,定人定岗。全体同志要熟练掌握岗位职责。
(二)协同配合。维护稳定是公安机关和各部门的共同职责。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公安机关各警种和各部门必须绝对服从统一指挥,主动协同,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整体作战优势。要拓宽情报信息渠道,加强情况信息的收集、研究、处理工作。及时发现掌握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苗头,掌握工作主动权。对发现的隐患和苗头,要及时报告党委、政府,配合有关部门早做化解和防范工作,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做好保障。各参战单位要认真总结以往处置突发事件的经验,根据实际情况,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认真分析、预测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做好思想上、组织上、人员上、装备上等各项处置准备工作,以应付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