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资阳-2026-07-13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排**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杭州华东建设机械市场配件区*****室
被投诉人:乐至县人民医院
地址:资阳市乐至县公园里**号、迎宾大道***号
被投诉人:四川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兴业东路*号*楼***室
四、基本情况
四川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乐至县人民医院***排**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技术参数有倾向性,疑似倾向于联影品牌的**设备,违反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文件实质性参数“★*.探测器*轴单元最小物理尺寸≤*.***”设置不合理,具有歧视性、排他性,影响公平竞争。*.招标文件参数“*.轴扫探测器最薄采集层厚≤*.***”设置不合理,具有歧视性、排他性,影响公平竞争。*.招标文件参数“▲*.数据采样率≥********/圈”设置不合理,不具代表性,具有歧视性,影响公平竞争。*.招标文件参数“*.球管散热率≥**** ***/***”设置不合理,不具代表性、竞争性,影响公平竞争。*.招标文件*** 重要参数“▲**.最长连续曝光时间≥****”设置不合理,不具代表性、具有歧视性,影响公平竞争。*.招标文件***参数“*.机架物理倾斜角度(非数字倾斜)≥±**°”设置不合理,缺乏科学依据,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本次招标文件业绩评分标准不合理,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付款方式不合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乐至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