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2026-07-13
吉林/长春 招标采购
政府采购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吉林/长春-2026-07-13 0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相关规定,我厅将以询价方式进行下列服务的政府采购,请有意参与的单位就以下采购项目内容进行书面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年度督察监测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服务内容:完成对各地市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信访案件核查、专项排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进行现场核查工作时的监测服务,主要工作内容为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检测,具体包括污水/地表水/地下水***个样品(含**值、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等*个监测指标)、空气/废气**个样品(含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气等*个监测指标)、土壤/固体废物**个样品(含**值、铜、锌、铅、铬、镉等**个监测指标)、噪声**个样品(含等效*声级等*个监测指标)等检测,及其他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所需要的样品监测指标,样品采集和样品检测均需满足相应规范标准,提交成果为真实、有效、准确的检测报告。

*.服务期:****年**月**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二、服务单位资格要求

*.服务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等相关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服务单位应获得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证书。

*.服务单位应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仪器设备,包括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气相色谱与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分光光度法、紫外分光光度计和声级计等,以及相应的***资质环境质量参数。

*.服务单位应在吉林省内承担过相应的督察、信访、监督性监测等项目。

*.服务单位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在近三年的吉林省年度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检查情况通报中被列为问题委托监测机构。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

四、申报方式

*.请于****年*月**日**时前,将报价文件送达至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号***办公室。

*.报送文件内容:(*)报价文件(须加盖公章);(*)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业绩;(*)信用报告;(*)实施方案,包括人员配备、技术支撑、仪器设备以及应急能力等。

*.本次询价按预算金额下浮百分比报价。

联系人:崔禹  联系电话:*************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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