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采购海门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技术服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7-13
江苏/南通 质疑投诉
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采购海门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技术服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江苏/南通-2026-07-13 00:00:00

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采购海门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年试点工作技术服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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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采购海门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年试点工作技术服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采购海门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年试点工作技术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创图信息技术(安微)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安微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社区九龙路***号东湖创新中心*幢*楼全层

被投诉人: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

被投诉人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北京中路***号

相关供应商:江西核工业测绘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庐山南大道***号

当事人:/

地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年*月* 日,本项目开标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以“苏采云系统检测显示投诉人与江西核工业测绘院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一致”为由,依据《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 版)第四十一条第*项规定将投诉人投标作无效处理;投诉人于*月* 日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要求撤销该评审结论,被投诉人* 月** 日作出的质疑答复未明确撤销原评审结论,投诉人认为该行为严重损害其合法权益。

投诉请求:*. 撤销 **** 年 * 月 * 日评标委员会作出的 “创图信息技术(安徽)有限公司与江西核工业测绘院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一致,作无效投标处理” 的评审结论;\**. 恢复投诉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合法权益,恢复投诉人企业信誉。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 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六十七条之规定

处理结果: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海门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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