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盘锦-2026-07-13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盘锦市大洼区****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水稻种植型*包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盘锦市大洼区****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盘锦市大洼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盘锦市大洼区中心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成人教育培训中心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北环北街**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盘锦市大洼区****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水稻种植型*包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总体要求:按照《辽宁省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盘锦市大洼区****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要求。 *、主营业务包括教育培训,具备培育必须的教学、实践、管理和跟踪服务条件,包括:(一)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二)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线下授课教师需具备高级及以上农学专业相关职称;(四)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有详细的培训支出预算,并以现有资金为基础,能够高标准完成培训任务,围绕培育水稻种植,培育高素质农民**名,按照《辽宁省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要求,分综合素养培养、专业能力提升和能力拓展实训三个模块设计教学计划,按照集中授课、实训考察、线上培训、模拟教学相结合的培训形式编制培训课程。能够保质保量完成集中授课、实训考察、线上培训、模拟教学、绩效考评、线上评价、典型案例提炼与宣传、工作总结等培育任务,实现培训班次和学员信息***%上网、学员满意度**%以上。 *.培育全程可追溯。培训机构应具备规范使用培育补助资金能力。****年**月底前完成培训任务,训后跟踪服务一年。 特殊要求:*、为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中标机构应符合市级及以上农业主管部门认定具有高素质农民培育资质。*、中标供应商必须在盘锦市境内设有培训场所(自有的培训场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场所需提供租赁合同或协议);*、履约服务期间,甲方将派驻工作人员抽查乙方培训情况,如乙方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培训机构培训期间,为学员提供教学书籍,负责食宿,提供交通工具,学员的食品安全、住宿安全、交通安全、人身安全等均由乙方负责。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