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网联科创中心改造项目施工/标段答疑文件0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7-13
四川/成都 变更澄清
智能网联科创中心改造项目施工/标段答疑文件0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四川/成都-2026-07-13 00:00:00

智能网联科创中心改造项目施工/标段答疑文件**号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智能网联科创中心改造项目施工/标段

答疑文件**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智能网联科创中心改造项目施工/标段(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答疑,按招标文件规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提问*:招标清单中给出了《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该表明确了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等信息。投标人投标报价时,是否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内的《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的空白表格自行填报,因不同的投标人组价方式不一致,所得出的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等不一致,投标人自行填报该表即可,不受招标控制价中的《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中的相关信息限制?

答:投标人可依据自身投标组价、子目工料机分析结果,使用计价软件自动生成或自主梳理填报《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表格内材料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条目顺序无需与招标控制价附表完全保持一致,不受招标控制价主材清单条目约束。

 

 

招标人:成都经开汽车城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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