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警用运兵车采购项目(第二次)结果公告
辽宁/锦州-2026-07-13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锦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警用运兵车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延长获取文件时间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锦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重庆路四段八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
二 、 项目名称:锦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警用运兵车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锦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警用运兵车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营口华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希望大街****号*单元**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报价:******(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锦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警用运兵车采购项目
货物类
名称:警用运兵车(*********大型客车)
品牌:宇通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姚岚、张志勇(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锦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警用运兵车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
地 址:锦州市凌河区重庆路四段八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锦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警用运兵车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锦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警用运兵车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营口华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本国产品相关证明材料:*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
项目概况
锦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警用运兵车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锦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警用运兵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座**米公路客车*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功能(如有)详见采购文件。
监狱、残疾人企业视同为中小微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号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网上领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务必保证与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一致,并确保备份文件能够正常读取,否则后果自负。
*、邀请所有投标人(供应商)参加开标(报价)会议,如投标人(供应商)未参加开标(报价),则视为知晓开标(报价)会议程序,遵守开标(报价)会议规则,同意开标(报价)过程和结果。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锦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重庆路四段八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无
账户名称:无
账号:无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