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西南-2026-07-13 00:00:00
安龙县新桥镇新盛社区污水治理项目监理服务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地点
(一)项目名称:安龙县新桥镇新盛社区污水治理项目监理服务
(二)项目地址:安龙县新桥镇新盛社区茶光安置点
二、基本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围绕新盛居委会茶光安置点***米污水管网工程及****米排水边沟工程建设等。
*.服务周期:安龙县新桥镇新盛社区污水治理项目开工直到项目竣工结算、验收结束。
三、资格要求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含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含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如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格式自拟)原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原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格式自拟)原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报价函(格式自拟)原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特殊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供应商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四、技术标准及商务要求
*.验收标准、规范
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付款方式
合同另行约定。
(*)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供应商应对所提交的项目成果负全部责任,在项目开展工作前后,供应商应无条件积极全力配合相关工作。
(*)供应商若成交后,编制的成果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对编制成果进行保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对采购人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泄露任何资料。
(*)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响应时间不超过*小时,*小时内到达现场。
(*)供应商若成交后,必须向采购人递交成果清单:如图纸、报告等相关项目成果资料,电子和纸质版,具体份数由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本项目要求所有供应商须做出投标诚信承诺,承诺所有投标资料及所投技术参数没有弄虚作假,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投标资料进行核实真伪,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与经济赔偿。取消中标人资格并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供应商须对以上内容做出诚信承诺,否则视为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投标报价包含(不限于)人工费、设备价、专利费、管理费、差旅费、评审费、税费等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
(*)*名监理人员入驻施工现场的书面承诺。
*.其它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商定。
注:以上第三条资格要求、第四条*.供应商需要提供的承诺函需密封交至采购人出处。
五、采购控制价:****元整(¥****.**元)
六、参加竞价的时间及报名地点
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前
七、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龙县新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黄天仙*********** 黄应金 ***********
新桥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